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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快绿化监控系统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在迎宾广场、迎宾绿苑、车站游园新安装监控36个,维修原有监控28个,大力推进公园绿地监控的全覆盖。对“将监控系统纳入公安其他监控系统建立自己的监控平台,共享公安允许范围内的监控信息”的建议,晋中市城管局紧密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录像资料,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重要线索。“对全市范围内的绿地进行网络管理,走向智能化、数字化管理”的建议,已有152个公园绿地监控设施由数字城管中心统一管理,信息共享,还有部分监控正在陆续安装中。下一步晋中市城市管理局逐步按照晋中市政府需求,加快绿化监控系统方面的建设。

承办人:周丽琴 电话:3169290

2.关于晋中体育公园灯光亮化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城市管理局积极办理落实,大力推进公园体系建设,2019年对体育公园、晋商公园、经纬公园等12个老旧公园全部进行了基础设施提质,为市民创造更加宜人的游园环境。针对“结合体育公园特点规划建设好公园的亮化景观工作”、“可参照别省公园亮化设计,增加部分轮廓灯,健身步道上增加简单明亮灯光”和“适当在公园内增设几处较大的照明灯射灯,方便市民夜间锻炼及出行”的建议,晋中市城管局已对公园内园灯进行整体维修,并在公园四个位置增设景观照明灯,同时结合体育公园风格,对公园进行基础提质,为公园夜间空间增添光泽,园内照明均以低亮度形式表现。同时,考虑到植物的季节变化和生长周期,在植物群及草坪内未大面积安装灯具。市城管局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晋中体育公园灯光亮化建设。

承办人:赵永生 电话:3969987

3.关于改善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城市管理局迅速对所辖各个公园内厕所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存在脏乱现象、管理不善的公园,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公园公厕管理人员应当尽职尽责,做好公厕卫生清理工作,并定期药物消杀,从视觉、嗅觉、触觉、直觉入手,升级公厕专业化、精细化服务,适当增加温馨提示语,对存在设施损坏的厕所,将列入提质计划进行维修,全力打造清洁、美观的如厕环境,让所有市民游客在游园时体验到安全感、舒适感、愉悦感。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湿地公园公共厕所建设。

承办人:赵永生 电话:3969987

4.关于阻止扬尘污染、加大保护环境力度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城市管理局在园林绿化方面,2019年积极推进学府生态绿地建设项目、139记忆二期建设项目、潇河流域市区段(三期)综合治理项目等项目,预计新增绿地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保洁方面,春、夏、秋三季对主次干道的每日四次(重污染天气六到八次)洒水作业,可以有效控制道路扬尘的污染。尤其是2018年后,市城区环卫作业实行了集团化改革后,将“四位一体”深度洗扫作业纳入日常作业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城市道路路面的浮尘控制指标,路面清洁程度得到有效提升。

办理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联系人:周秀清 3169292

承办人:段月新 电话:153******2633

5.关于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6年,11个县(区、市)编制了县域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规划,明确了垃圾收运、中转、处理设施规模和布局,科学指导了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同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期规划做到了2030年。
    国家10部委、山西省10厅局制定的农村垃圾治理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中,明确各级住建(环卫)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同时,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县直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治理好各类农村垃圾。

承办人:刘建红 电话:153******0842

6.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截止2019年4月底,全市11个县(区、市)共建成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62座,其中有25座已运营。有14座正在建设中;每个县均建有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中祁县、介休市、灵石县为焚烧发电,其余县为卫生填埋;榆次区、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左权县、榆社县的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成数量已基本覆盖本县(区)农村范围,昔阳县通过市场化运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已基本可以收运处理。平遥县已建成6座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和1座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尚未投入运营),有9座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正在建设中,土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垃圾压缩设备也已完成招标,预计今年可竣工,届时15座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和1座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投入运营后,即可解决垃圾倾倒问题。

承办人:刘建红 电话:153******0842

7.关于平遥县建设一个垃圾电厂形成城乡垃圾终端闭环解决机制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山西省“十三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规模的通知》(晋发改环资字〔2017〕301号)要求,“‘十三五’期间晋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指标为2.1万千瓦,处理规模1200吨/日”,此指标已全部分配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使用,其余各县已无指标使用,无法新建。根据市发改委《晋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编制中),“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平川五县计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2-3座,东山五县计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2座,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建成后基本可满足全市11个县(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需求。市城市管理局将积极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政策、资金、用地支持,同时协调、督促市直及各县有关部门加大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承办人:石胜平 电话:133******7315

8.关于规划和支持各县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企业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晋中市城管局环卫部门2018年9月向各县环卫主管部门下发《关于编制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建筑垃圾科学治理和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技术方案,明确融资模式、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同时,已经着手编制《晋中市城区建筑垃圾规划2019-2030》,确立了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体系,在市城区成功的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指导各县在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省直、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加强对各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资金、政策、土地支持。

承办人:石胜平 电话:133******7315

9.关于在二级站到汇通南路一段建设公厕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建议中提到的二级站到汇通南路一段,周边共有5座环卫部门设置的公共厕所,分别位于汇通南路古陶路口绿地内、人字东街邮储银行旁边、汇通南路新生东街巷内、汇通南路三宝小区门前绿地内、顺城街天河娱乐城口。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道路公共厕所间距为400--600米设置一座,上述5座公厕能够覆盖二级站到汇通南路长度约1200米的路段。同时汇通南路二级站综合市场内、汇通新城临街商铺等均有内部厕所免费对外开放供市民使用。结合2020年公厕建设目标和内容,晋中市城管局环卫部门已考虑计划在汇通南路(顺城街到新生东街)时代小区附近选址建设临街公厕1座,已满足周边市民的如厕需求。

承办人:刘志平 电话:2077986

10.关于将市城区潇河湾小区院内的坑式垃圾移到院内的东南处,建成垃圾屋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建议中提到的潇河湾小区已列入市城区撤池改桶行动范围,该小区的坑式垃圾箱于2019年9月7日已经撤出,同时小区已配备70个生活垃圾桶,实行每日清运。这样既美化了小区环境,又提升了小区的居民生活质量。垃圾屋具有容量大,耐用性持久,不易损坏等特点,但存在不易清理,污水难以处理,周边环境影响等二次污染问题,近年来,环卫行业一般不采用垃圾屋方式收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即使采用,也选择工艺较为完善的全封闭收集方式,但运行成本高,不适合晋中市城区的管理模式和小区居民经济承受能力。

承办人:刘建红 电话:2087909

11.关于加强“一户一表,水表出户”供水改造工程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国家相关政策,逐步推进改造,结合“三供一业”移交,推进“一户一表”改造,成立了领导组,下发《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把相关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结合城区范围内实施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工程,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给予我市倾斜与支持,最大限度的推动我市“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程;二是借鉴国内相关地市先进经验,探索多方出资、共同推进的做法,并建议政府制定改造方案。

承办人:张权卫 电话:3169258

12.关于加强“一户一表水表出户”供水改造工程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城市管理局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国家相关政策,逐步推进改造。第一,结合“三供一业”移交,推进“一户一表”改造。第二,结合城区范围内实施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工程,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下一步市城管局积极争取上级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给予我市倾斜与支持,最大限度的推动我市“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程;二是借鉴国内相关地市先进经验,探索多方出资、共同推进的做法,并建议政府制定改造方案。

承办人:张权卫 电话:316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