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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支持寿阳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能源局积极办理落实,“十三五”期间,寿阳县在火电、风电、光伏、水电、气、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方面取得了较好发展。截至目前,寿阳县现役热电厂装机19.5万千瓦,占全市4.3%,风电项目装机5万千瓦,占全市16.7%,光伏项目装机53万千瓦,占比64.6%;生物质发电项目3万千瓦,占全市40%。其中,新能源产业发展较快,装机稳步增加,在全市排名靠前,特别是寿阳明泰低热值燃煤发电项目已移出停缓建名单,正在筹备重新开工建设,为寿阳县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优良的先决条件。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基地1-4号项目已全部并网运行,但5号项目进展缓慢,迟迟未开工建设。市能源局正积极配合寿阳县政府,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按国家、省有关标准完成全容量并网运行,树立良好诚信形象,以便于后续继续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下一步,要全力落实省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相关政策,对资源禀赋好、,能源项目发展快的寿阳县给予重点关注、支持,享受改革红利。

承办人:郝大清 电话:3039673。

2.关于用新型能源代替传统燃煤取暖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办理。清洁取暖一直是我市的重要工作,2018年11月2日我市成功纳入2018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并制定《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市政发[2018]73号),并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9]3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7年冬季清洁采暖“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1号)、等一系列补贴政策。市能源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各单位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下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的通知》(市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办发〔2019〕1号)确定年度计划并积极落实。

承办人:韩建青 电话:3026261。

3.关于给予服务行业“煤改电”优惠政策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办理。7月23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补贴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24号),从政策层面,对我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给与有力支持。针对在服务行业“煤改电”过程中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的建议,晋中市能源局作为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将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拿出可行方案,为企业排忧解难。

承办人:韩建青 电话3026261。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协调解决平遥电厂蒸汽引入绿色食品加工园的建议

办理情况:平遥电厂蒸汽引入绿色食品加工园属于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方式之一,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是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19年平遥县人民政府已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并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宜醇则醇的原则,科学的确定了清洁取暖的不同路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规划并上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下一步市能源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及平遥县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努力促进此项工作的推进。

承办人:韩建青 电话:302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