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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乡土农特产品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除五类食品(1、保健食品;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婴幼儿配方食品,专供婴幼儿、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4、乳制品;5、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之外,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可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开办食品小作坊。201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已有3户水果制品类食品小作坊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承办人:王继林 电话:3969738

2.关于规范第三方评估,确保其独立客观性的建议

办理情况:以“全国一张网”完善市场主体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晋中市的“一张网”系统中已归集全市27.5万个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各个方面,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了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比如,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调整为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这大大降低了创业的资金门槛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活企业活力。

承办人:张耿 电话:3969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