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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把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真正把办学自主权交给校长,作为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盘活全市教师资源,激发教师工作活力,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5月10日,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会,全面启动了改革。市教育、编办、人社、财政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通过改革,全市共调整766个富裕编制到缺编学校,教师跨校竞聘参与学校307所,其中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155所,192名中高级教师、155名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参与跨校竞聘,流动到农村、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有40人。全市81名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进行走教。在全市建立了以教师岗位管理为核心的新机制,进一步优化了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有序流动,提升了教师队伍治理现代代水平。

承办人:朱亚红,电话:3806621

2.关于重视家庭教育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让家庭教育为学校教育保驾护航的建议

办理情况:建章立制,实现家校共育制度化和规范化。出台意见,细化家校共育的具体目标。扎实推进,实现家长学校全覆盖、规范化。丰富载体,实现教育效益最大化。开展公益讲座,推进规范发展。 以“三评一访”拓展服务,用“四个列入”推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丰富授课内容,实现家长学校课程化。学前教育阶段继续推进家长学校课程化,加强家园沟通,减少家园共育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升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承办人:张东媛 电话:3806632

3.关于杜绝中小学考试科目挤占非考试科目课时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明确了我市在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上的主要措施,将继续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十项规定》,严格落实课程设置方案,严格按课程设置方案开全开足各类课程;大力推进中考改革,充分发挥改革的倒逼机制作用;落实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

承办人:李江涛 电话3806625

4.关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操场及运动场所基础设施的建议

办理情况: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加大并确保体育经费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为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加强对农村学校体育教学评估力度,建立健全符合晋中市基本情况的农村学校体育教学管理、评估的具体措施、方案、指标体系,指导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和主导作用,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合理地纳入到公共体育场馆规划之中。

承办人:张伟 电话:3806653

5.关于让教师更多地回归教学本身的建议

办理情况:陈宝生部长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晋中市为贯彻落实陈宝生部长的讲话精神,已将教师减负列入晋中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提出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定要求。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建立健全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营造中小学教师安心、静心从教的工作环境,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教师的各类检查、考评、评比、填表及各类社会性事物,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批准的不准开展。并将在国家出台政策后,出台我市的政策。

承办人:郭艳 电话:3806621

6.关于全市、县小学配置校车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全市、县小学配置校车”的问题,考虑到校车购置经费、运营成本特别是运行安全等方面的因素,按照《条例》“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并结合全市农村学校交通复杂、生源分布广泛、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相对分散等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已安排全市各县(区、市)教育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启动了专题前期调研,就生源区域分布及流量、道路设施配套等情况展开了校车运营可行性调研分析。下一步,将根据实际调研情况,积极上报市政府督促推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解决落实。

承办人:米德安,电话:3806633

7.关于晋中市中学教师队伍年龄老化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通过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逐步解决教师队伍特别是中学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大公费师范生招聘力度,先后与577名公费师范毕业生签定了就业协议,其中部属院校337名,省属院校240名。全部补充到中学,推进了教师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今年以来,全市通过多种方式,从新毕业大学毕业生中补充正式入编中小学教师727人,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37人,特岗教师招聘285人,免费师范生105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87人,合计补充1414人。市委、市政府对教育事业高度重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逐年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中学教师年龄老化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承办人:朱亚红 电话:3806621

8.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

办理情况:继续新、(改)扩建农村幼儿园、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对农村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的幼儿按时足额发放资助款,保障每一名幼儿有园上。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保教人员措施,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稳定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帮助农村薄弱园规范园务管理,实施科学保教,实实在在让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加强师资培训,提升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

承办人:刘锦蕙 电话:3806652

9.关于在中学每周增设一节心理课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制定政策,出台文件,规范要求,提升标准,发挥好 “全国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引领作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行“分层分类学习,到校服务指导”。提升教师能力,配齐教师。规范学校课程开设,实现“两课一结合”,保证课时。强化家校合作,定期举办公益讲座,加强家长培训。狠抓教学科研,加强业务培训。落实细化督查考核,制定考核指标,建立健全配套推进机制。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承办人:张东媛 电话:3806632

10.关于在全市营造全民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稳步提高教师待遇。今年,落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高中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了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19年,评选出一批教师“三晋英才”、全国优秀模范教师、省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各新媒体上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体检制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让教师真正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重、最令人羡慕的光荣职业。

承办人:朱亚红 电话:3806621

11.关于在贫困县中小学课堂开设当地特色资源课程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明确确定了开设当地特色资源课程上的主要做法,将继续调动学校教师、支教教师、社会专业人士、非遗传承人等的积极性,深入挖掘晋中地方特色资源,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以学生社团建设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校本课程建设,加强劳动实践教育,深入开展研学旅行,丰富学校课程文化,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承办人:李江涛 电话:3806625

12.关于加大农村幼儿园运行保障的建议

办理情况: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幼儿园的支持力度,通过落实生均公用经费,缓解农村幼儿园办园经费短缺的压力,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利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努力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补充农村幼儿教师,开展全员培训、专项培训,提升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实施精准帮扶,优质园定期深入贫困村薄弱园进行驻园帮扶服务。

承办人:刘锦蕙 电话:3806652

13.关于让中华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心灵的建议

办理情况:全市按照“重点培育、以点带面、分步展开,整体推进”的原则,逐年创建国学经典教育基地校。市教育局对国学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做出三年规划,并认真组织培训交流学习等活动。设置中小学国学课程,并纳入课程管理。每年坚持开展多项国学活动,提高综合素养。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组织学生进行传统文化体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引导学生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

 

承办人:王文丽 电话:3806658

14.关于校车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广泛宣传,让更多的学生、家长,了解认识校车,享受改革红利”的问题,要在全市中小学中广泛通过举办知识竞赛、课本剧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切实强化广大家长对校车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学生、礼让校车的良好氛围。针对“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机制”的问题,积极协调政府将校车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确补贴标准,逐步建立多渠道校车经费筹措机制。针对“整治黑校车,规范校车服务环境”的问题,将从细、从实、从严加强对学生乘坐车辆信息摸排,对排查出的问题车辆及时上报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处置。

承办人:米德安 电话:3806633

15.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 减轻群众负担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山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晋发改收费发〔2018〕663号)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民办幼儿园收费,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以特色教育为名另外收取费用、和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其他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发挥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控制民办幼儿园高收费园准入数量,对享受政府扶持的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政府限价。幼儿园收费实行动态管理,由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承办人:刘锦蕙 电话:3806652

16.关于加强小学门口乱摆乱放乱停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提出的系列建议,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特别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积极宣传教育广大家长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认真落实分时段接送学生制度。结合学生错峰放学的时间管理,积极协调配合交警部门,在对家长接送车辆信息摸排的基础上,对家长接送车辆定区域、定时段管理,进一步优化车辆接送秩序。组织各相关学校依托家长和教师资源,成立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和教师上下学护导队伍,协助交警部门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导引和管理。主动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联合整治,不定期开展执法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校园交通环境的根本好转。

承办人:米德安 电话:3806633

17.关于加强全市儿童眼睛保护力度的建议

办理情况:建立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视力预防保健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成立青少年视力健康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为全市儿童青少年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将学生近视发病率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综合考核指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爱眼护眼的紧迫感。普及用眼卫生和视力保健的知识和技能,加强家长、学校和学生对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的重视。家校联动,加强预防,及早发现视力异常,及早预防和保健。

承办人:张伟 电话:3806653

18.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的城镇教师支教”的问题,是2018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基本条件明确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教学示范课”的问题,按照2018年度晋中市高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要求,任期内在校级及以上开展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有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进行;一级教师评价指导条件要求,一线教师任期内在校级及以上开展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的3次即可。“晋升中级职务条件中的培养指导三级教师很不合理也不现实,建议取消”的问题,市教育向人社部门反馈,并到基层学校深入了解、进一步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后,修订一级教师评价指导条件。参考卫生系列的问题,按照我省现行的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政策,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依据文件。

承办人:郭艳 电话:3806621

19.关于加强校企合作的具体政策支撑并积极推动落到实处的建议

办理情况: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积极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鼓励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入厂”,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积极推进我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我市将分期分批遴选出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形成政府推广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能力培养,每年举办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开放校园、深入社区和企业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本地企业的认识,增强本地企业的就业吸引力。

承办人:郑永艳 电话:38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