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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将医养结合落实到实处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民政局出台了《晋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促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无缝对接。同时为加大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建设力度,切实增加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供给,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市级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专门从事老年人养护、托管、康复等服务的非营利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新建、改扩建的医养结合民办养老机构,分别按每张床位6000元、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建、改扩建的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分别按每张床位3000元、15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承办人:郑丽芳 电话:2638616

2、关于加快村镇养老院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28号)规定,加快了乡镇敬老院建设改革力度,全市80%以上的乡镇立足当地养老服务需求,建设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的以接受农村五保老人为重点,兼顾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养老院。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承办人:郑丽芳 电话:0354-2638616

3、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

办理情况:加强组织保障。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城市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了部门职责。加强场所设施建设。全市227个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全部达200平方米以上,全市5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500平方米。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开展市县两级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素质水平。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确认了27项可由社区承担协助政府部门主要工作事项。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了 “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框架。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承办人:麻瑞崚 电话:2638880

4、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持续统筹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科学编制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了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总思路,坚持公办、民办养老机构两手抓,加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居家高龄和失能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等服务。

承办人:郑丽芳 电话:263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