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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创建”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市级财政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投入力度,2018年安排6.3亿元,2019年安排6.7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代表提出的市级财政资金要给予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大力支持,减轻村级资金压力的意见,市财政局将作进一步研究,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认真采纳、认真落实。同时,在安排明年的财政预算中,根据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支持力度,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2.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山西农谷建设扶持的建议

办理情况:山西“农谷”建设以来,市财政将推动“农谷”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出台了《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财政保障措施》,通过财政直接或间接投入资金达21.03亿元。创建国家级现代产业园建设方面,市财政将依据温室蔬菜大棚建设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全国农村改革论坛相关费用方面,由于费用额度较大,一方面,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另一方面,希望太谷县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解决论坛建设相关费用;关于加大农谷科技创新方面支持力度问题,建议利用山西农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乐华基金两个融资平台,解决科技创新所需资金。市农委每年补助的3000万元,今年也将继续补助。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3.关于加大奖励扶持力度推动PPP项目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PPP项目数量、投资规模以及规范程度都位居全省前列,随着我市已有PPP项目的相继落地和新项目的不断启动,各县(区)的财政支出压力也日渐凸显。为更好地支持和推动县级PPP项目的深入开展,市财政积极应对,正在研究制定相应奖补和支持办法。准备出台市级示范项目评选和奖励办法,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补助PPP项目前期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和规范实施且具有典型带动效应的PPP项目,在政府付费期内,市财政将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对接山西省PPP促进会、融资基金和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县级PPP项目建设提供后续融资和担保便利。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4.关于加大全市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更新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市政府不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资金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每年递增10%”等问题,市财政局与有关代表进行介绍沟通,按照新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资金不能与财政收入挂钩,但市县两级财政会继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力度,下一步我市将在我省制定出台《全省医疗卫生领域省和市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我市权责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划分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并抓好市级同时督促县级对乡镇卫生院各项财政补助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保障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市级财政部门也将继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的同时会同发改、卫健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设备更新,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5.关于市政府对平遥古城基础设施给予实质性支持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财政对平遥古城的建设与发展十分重视,2019争取上级资金5000万元,市级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平遥古城保护建设,有力地支持了平遥县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省市县财政体制和在35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晋政发[2006]45号):“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政权机关运转经费,本辖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的相关规定,平遥古城保护属于平遥县的事权支出范畴,应由平遥县财政给予保障。市级会充分考虑平遥古城的维护与建设需要,继续加大对平遥古城保护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快平遥县赶超优秀国际旅游城市的进程。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6.关于支持平遥古城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跨线立交桥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据了解,平遥县政府已于2017年将该工程列入“平遥古城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旅游大道工程PPP项目”中并启动实施(该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管理项目库),目前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已完成,故该项目不能列为市级PPP项目。但在规范实施的前提下,可列为市级财政支持项目,并从以下几方面给予倾斜: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的政府付费阶段,平遥县财政如果确有困难,市财政可视当年市级财力情况,在资金调度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帮助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并同比例给予市级配套奖补;通过有效对接山西省PPP融资基金,对政府出资部分和项目(投)融资方面给予支持。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7.关于支持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的“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省市县财政体制和在35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晋政发[2006]45号)中的规定: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政权机关运转经费,本辖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因此发展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平遥县的事权支出范畴,应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应由平遥县根据自身财力状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开发区建设规模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市级在财权划分时,也会充分考虑该因素,确保我市区域经济地协调发展。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8.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市级财力支持平遥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几年来,市级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依然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每年增幅都超过30%以上,各县投入也大幅度增长,特别是平遥县投入增长幅度更大。但从现有扶贫政策上看,中央扶贫资金重点是投向国定贫困县,省级扶贫资金重点投向省定贫困县,市级扶贫资金重点投向四个贫困县,非贫困县主要靠县级财政投入。

代表的提出的市政府要加大对平遥县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从财政预算上给予大力倾斜支持的意见,在今后安排扶贫资金中,适当非贫困县倾斜,特别是脱贫任务重的平遥县,要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平遥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9.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市财政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随着晋中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运行机制成为我市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短板。针对代表提出的“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购买服务的主体责任”和“要建立健全购买养老服务的运行机制”两个问题,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关于印发晋中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市政发【2015】8号)确定的职责和任务分工以及现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制定我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办法,切实提高我市的养老服务水平。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10.关于解决市城区核心商业圈停车难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市自开展“建美好家园、创魅力城市”提档升级攻坚行动以来,市城区已新增施划停车位32573个,最大限度的对停车位资源进行了释放。现阶段市交管部门已针对核心商业区周边随处及逆向停车等不规范行为开展了有效治理,极大地缓解了市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针对提案中关于将君豪国际(包括百货大楼、购物中心)、万达广场、奥特莱斯等三处核心商圈的车位管理系统以及相应配套软硬件的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事宜,应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规划、公安交管等部门配合,对上述三处核心商圈进行合理规划、设计,方案呈报市政府批准。且本项目宜采用市场化投资、建设的模式实施,回报方式以收费收入+财政补贴为主要途径,这样,一方面适应了市场化改革需要,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车位系统管理更为科学统一;另一方面也可节约财政资金,发挥出更大的公共资金效益。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