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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快我市充电桩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政府重视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对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也很明确,2017年先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7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6号),对充电桩建设做出规定:市城区公用充电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实行特许经营,各县(区、市)及开发区的充电桩设施项目由各县(区、市)及开发区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招投标确定市城区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特许经营单位为山西国新宇能充电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行使范围内的344个桩位,正在建设完善中。各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供业主使用,相关文件已明确: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并向小区业委会、物业报备,小区业委会、物业应当支持和配合建设。其他情形的须与事权单位联系申请。

承办人:张华,电话0354-3039675。

2.关于解决民营企业“采暖难”、“采暖贵”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能源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落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是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19年榆次区人民政府已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并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宜醇则醇的原则,科学的确定了清洁取暖的不同路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规划并上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为确保清洁取暖工作的顺利实施,晋中市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下一步晋中市能源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及榆次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积极建议榆次区人民政府开拓新热源,努力促进此项工作的推进。

承办人:韩建青,电话0354-3026261

3.关于在偏远乡镇利用清洁能源替代产品使用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能源局认真落实办理,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是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19年寿阳县人民政府已科学的确定了清洁取暖的不同路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规划并上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6月10日,晋中市能源局下达《晋中市能源局关于确定2019年度未实现清洁取暖地区洁净煤保障企业的通知》(市能源煤炭利用发〔2019〕15号),就未实现清洁取暖地区洁净煤保障工作作出安排,确保未实现清洁取暖地区居民安全温暖过冬。7月23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补贴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24号),从政策层面,对我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给与有力支持。下一步,市能源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及寿阳县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努力促进此项工作的推进。

承办人:韩建青,电话0354-302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