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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主要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个角度答复如下:当前晋中市已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200余个,其中已建管网并将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村庄136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94个。目前正在编制的《晋中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中要求,到2020年,榆次区、介休市、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昔阳县、寿阳县的农村污水治理率增幅明显高于前三年,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增幅不低于前三年。

承办人:王海龙,电话152******4828

2.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提案

办理情况:当前晋中市已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200余个,其中已建管网并将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村庄136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94个。目前正在编制的《晋中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中要求,到2020年,榆次区、介休市、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昔阳县、寿阳县的农村污水治理率增幅明显高于前三年,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增幅不低于前三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委员对接,取得委员满意答复。

承办人:王海龙,电话152******4828

3.关于加强汾河水污染治理确保晋中市灵石县王庄桥南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提案

办理情况:为了确保晋中市王庄桥南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晋中市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政府召开“晋中市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动员会,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2019年以来,汾河流域各县(区、市)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对非法入河排污口进行封堵,对予以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将进行登记、树立标识牌;加大对汾河流域治理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完成污水处理厂的保温提效工程,汾河干流及其支流沿岸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完善地表水监测网络,在汾河干流及其支流新增设54个监测断面。目前王庄桥南断面水质已逐步改善,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力争在2020年王庄桥南断面退出劣Ⅴ类。

承办人:冀俊峰,电话130******7085

4.关于加强市城区(榆次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潇河郝村断面水污染防治问题,晋中市今年在潇河郝村断面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对已建成的寿阳县污水处理厂、寿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实施保温提效工程;在潇河沿线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枯水期对潇河实施生态调水,保证其生态基流,提高河流自净能力;对潇河及其支流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目前潇河郝村断面已达Ⅲ类考核目标要求。针对榆次区北山水源地和西窑水源地问题,晋中市政府已经多次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现对新建的大沟饮用水源地和重建的北山水源地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划分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对潇河郝村断面水污染防治力度,使郝村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承办人:冀俊峰,电话130******70859.

5.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提案

办理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铁腕治污,统筹推进,全力突破,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推动工业企业达标整治,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非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措施落实。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推进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制定国考断面精准治理方案,推进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面达标。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稳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管控工作。促进晋中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承办人:张旭峰,电话130******8849

6.关于严控我市新上煤化工企业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十分重视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环境局设有水生态环境科,专门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等。行政审批科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政策要求来审批。新建的化工项目须进园入区,遵循上下游配套、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和循环化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防洪规划的要求。

承办人:申广庆,电话137******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