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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晋中市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在义务教育阶段大力推进扩充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优化乡学校布局、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城乡师资配备、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等“十三项重点”工作。下一步,将通过实施“八大计划”,即实施配建学校“交钥匙”计划,消除大班额计划,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扶持计划,“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计划,乡村教师发展计划,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计划,特色学校创建计划,基本消除乡村二元结构壁垒,让学生在家门口都能上好学校,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承办人:李江涛,电话3806625

2.关于完善职业教育 打造校企合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晋中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行动计划》、《晋中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等规划性文件,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创新产教融合方式,鼓励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探索多样化的产教融合模式。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生产实训、交流任职、员工培训、协同创新等制度。推进中高职紧密衔接。依托高职院校,完善现行的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衔接办学模式。

承办人:郑永艳,电话3806626

3.关于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号)精神,结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在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活动,并对全市广大家长、中小学生发出倡议。同时,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宣传工作以及班主任和家长的信息沟通工作,家长提供可联系的电话号码,学校提供班主任、分管主任等电话号码,方便学生和家长沟通。下一步将出台正式文件,就禁止中小学带手机进校园的相关工作进行规范。

承办人:赵国明,电话 3806625

4.关于推进我市贫困县职业中学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切实解决部分职业中学“小、散、弱”局面,通过优化整合,撤并中等职业学校8所,全市形成2所高职、20所中职,11所县级职教中心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各县每年拿出空编的10-20%的空编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于补充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投入力度,尤其向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倾斜。到2020年,全市创建5个以上省级高职重点专业,20个以上省级中职重点专业,建成一批高水平品牌专业群。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技术人才培养质量。全市各职业院校与150个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形成了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机制。

承办人:郑永艳,电话3806626

5.关于发展围栏足球普及小学校园足球运动的建议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多形式举办了校园足球骨干教师和裁判员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晋中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历年选拔出的冠军队伍参加全省乃至全国中学生足球联赛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建立了晋中市校园足球人才培养基地,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并把足球学习训练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为保证学生在受到意外伤害后有所安全保障以及医疗保障,晋中市所有中小学从2009年开始由学校办理校方责任险。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积极向市财政局争取专项经费,进一步完善学校运动场地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建成国家级足球特色校79所、市级足球特色校101所。

承办人:张伟,电话3806653

6.关于惩戒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问题与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出台文件,成立晋中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建立师德档案。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加强教育,提高认识,明白惩戒教育的必要性,辨别惩戒行为和体罚行为。开设试点学校,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改变对惩戒教育的错误认识。加大力度规范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定性,规范调查和定性程序,从学校层面和行政管理层面,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承办人:段汝风,电话3806632

7.关于解决中小学上学放学门前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特别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宣传教育广大家长认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认真落实分时段接送学生制度。结合学生错峰放学的时间管理,在对家长接送车辆信息摸排的基础上,对家长接送车辆定区域、定时段管理,进一步优化车辆接送秩序。积极组织各相关学校联合当地交警部门,制定《校园及周边交通守则》,重点通过学生加强对家长停放车辆行为的提醒管理。组织各相关学校成立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和教师上下学护导队伍,协助交警部门加强管理。主动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联合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校园交通环境的根本好转。

承办人:米德安,电话3806633

8.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教育局联合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了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针对存在的不同情况,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分别进行整治。在规范治理整顿的同时,加大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盲目跟风,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承办人:马发东,电话3806627

9.关于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提案

办理情况:按照晋中市规划要求,介休市薄弱学校改造设施、设备采购全部完成率达到100%,校园校舍按照规划开工率达到100%,竣工率达100%;投资1300余万元对林宗书院的校舍改建;投资1200余万元扩建实验小学西校区教学楼;投资850余万对改建北坛小学北校区改建实验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教师260名,缓解薄弱学科教师短缺问题;依据市教育局要求,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共聘任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校长117人,全部到位。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对各县(区、市)中小学的规划管理和督促,加大各级投入力度,力争保持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承办人:岳玉璞,电话3806625

10. 关于把特殊教育学校办成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创业就业培训基地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就全市特殊教育发展状况、残疾人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晋中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明确了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和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意见。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完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挖掘一批残疾人职业教育课程,为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创业就业培训创造条件。待条件具备后,按照有关政策、规章和程序,推动建设晋中市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创业就业培训基地。

承办人:连建田,电话3806625

11.关于如何应对新高考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依据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四方面措施,积极完善高考改革基础条件,努力确保高考顺利实施。一是通过“从严治教”专项督查,督促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保障普通高中办学经费足额拨付到位。二是督促各学校建立了整改台账和整改时限,搞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回头看”,督促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整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政府单列专项建设经费投入,真正把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三是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普通高中教师补充机制,按需求补齐各学科短缺教师。四是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适应高考制度改革和普及高中教育的新要求,积极支持高中学校持续探索特色办学路子,在学科教育、办学模式等方面,形成具有区域特色、适应高考改革的新格局。

承办人:李勇,电话3806656

12.关于加强对我市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堂升级改造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对各县(区、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设施设备及改造资金投入不足。二是部分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管死角仍不同程度存在。政协提案提到的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堂升级改造,正是市教育局积极筹备的工作。6月11日晋中市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在左权召开,制定了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从6月起至12月底,加大对学校食堂软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改造升级,将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列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无事故,力争年内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现100%目标。

承办人:刘亚伟,电话3806639

12.关于在我市开展中小学生体检的提案

办理情况: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强化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协作机制。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省定课程方案,开足开全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在校中小学生每年应进行一次免费常规健康检查,并建立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校要从时间上保证将学生每天开展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另外,将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为在校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承办人:张伟,电话3806653

13.关于建立民族幼儿园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在穆斯林人口相对集中的南窑区规划并自筹建设一所民族幼儿园”的建议。一是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把少数民族幼儿纳入招生范围,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尽可能在各方面给予关注和照顾。二是积极与规划部门沟通,建议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穆斯林居住集中地区学前儿童入园的需求和民族生活习俗特点,规划满足需求的幼儿园。同时,为保证回民适龄幼儿入园,做好周边幼儿园接受回民幼儿入园和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

承办人:刘锦蕙,电话3806652

14.关于增加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专职教师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县在每年补充新教师时,将小学道德与法制教师作为薄弱紧缺学科优先补充,为该学科教师队伍注入新生力量。配置学科教师时予以重点保障,原所学专业为品德的,非特殊情况不得改代其他学科,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通过“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配置,通过以上措施仍无法调剂的,安排其他学科教师兼职,确保开全开足该学科课程。加大针对性培养培训力度,市教育局2017、2018连续两年对小学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集中培训,再组织县区培训覆盖到秋季开学拟带的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所有教师,通过逐级培训,结合晋中市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以及今年新开播的“空中课堂”,将国家开设该学科的目标、课程标准等落实到位。

承办人:朱亚红,电话3806621

15.关于把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作为脱贫攻坚重要任务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就晋中市特殊教育发展状况、残疾人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晋中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明确了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和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意见。下一步,将把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完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教育课程,办好残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为就业创业残疾人提供支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

承办人:连建田,电话3806625

16.关于山西省新高考在即晋中市准备好了吗的提案

办理情况:依据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研究部署了新高考制度改革对学校场地设施、师资配备、学校信息化建设以及经费保障等工作事项。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进高考改革。详细摸清场地设施、师资以及经费保障底数,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工作,为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认真开展高中教育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进入新高考积累经验。认真制定实施普通高中教师培训方案计划,提高教师专业化成长。通过以上措施,积极完善高考改革基础条件,努力确保高考顺利实施。

承办人:李勇,电话3806656

17.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生体育及饮食健康课程教育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建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注重发挥卫生计生委、科技局、科协等相关部门和专业学术团体的力量。制定健康教育的实施计划,设立健康教育教研组。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开足开全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并与多学科的教学内容有机结合。高度重视体育和健康教育师资建设,把体育和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列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此外,还建立了体育与健康教师队伍长效补充机制,配齐配足师资力量。结合全面改薄、学校标准化建设、现代学校创建等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努力解决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不足的问题,极大地改善办学条件。

承办人:张伟;电话3806653

18.关于全市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制定政策,规范要求,提升标准,发挥“全国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引领作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行“分层分类学习,到校服务指导”。提升教师能力,配齐专兼职教师。规范学校课程开设,实现“两课一结合”,保证每两周至少1-2课时。强化家校合作,定期举办公益讲座,加强家长培训。狠抓教科研,加强教师培训。落实细化督查考核,制定考核指标,建立健全配套推进机制。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环境。

承办人:张东媛,电话3806632

19.关于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大力提高教师待遇。市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落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通过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统筹发放奖励性补贴等,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水平;建立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激励机制,对优秀教师专项奖励;每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每年补充教师时严格资质条件,注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加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按编补充优质教师资源。祁县、和顺、左权等县招聘教师时为特别优秀的临时代课教师设定优惠条件。改善教师从教环境,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减少社会各界对学校不必要的干扰,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要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学校民主监督和管理;校长、教师、学生要层层放权,校长要给予教师更多教学自主权,教师要给予学生更多学习自主权,全面改善育人环境。

承办人:朱亚红,电话3806621

20.关于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一些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带来了负面影响的问题,市教育局联合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了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分类进行登记。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分别进行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促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的发展。在规范治理整顿的同时,加大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盲目跟风,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承办人:马发东,电话3806627

21.关于将古建技艺列入晋中职业教育科目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已在2018年批准榆社县职业中学开设古建彩绘专业,该校在2019年秋季学期招收30名古建彩绘专业学生。市教育局将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加大对古建筑相关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调研,根据市场需求,推动各职业中学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加强区域优势专业布局统筹。推动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职业学校自主外聘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专业课兼职教师,解决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依托职教中心展开技能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古建企业、技能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专业优势,定期组织他们到职教中心开展技能培训,推进学校和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承办人:郑永艳,电话3806626

22.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全面引深安全教育进课堂。积极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全面开设法制课程,切实落实“教材、教案、师资、课时、教研、考核”“五到位”。二是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安全体验感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有关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家校沟通。依托家长学校,加强家长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家长监管责任。四是切实加强安全演练,坚持“一月一演练”要求,突出实景实战特点,主动邀请消防、医疗等专业人员加强指导,常态开展学生安全应急序列化演练,同时,积极依托《晋中市中小学生安全应知应会达标测试手册》,规范开展学生应急避险能力达标测试考核,切实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承办人:米德安,电话3806633

23.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亟待解决的提案

办理情况: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了全市关于构建减轻小学生学业负担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改革意见,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市小学全面推广落实。下一步,将按照“市级统筹、县级组织、学校实施、教师为主、家长配合”思路,健全协同减负机制、优化课堂组织形式、调整学生作业结构、调整学生作业结构、完善质量评价体系、推进综合治理,实现“减量不降标,减时不降效,减负不降质”的减负效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承办人:岳玉璞,电话3806625

2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先后系统培训书法教师400余人次,积极争取教学研究中心机构,适时成立专业的书法教研组。在保证师资队伍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各校每周必须有一节书法课,并定期督查,保证效果。持续办好书法名家进校园,培训书法教师。鼓励各学校积极引进校外专业的书法教师到学校代课,弥补学校书法教师不足的现状。在公开招录教师中,根据实际情况招录书法教师,以便有效地开展书法教学,结合重大节日,开展教育系统书法展示活动。 

承办人:王文丽,电话3806658

25.关于禁止小学老师用手机给学生布置作业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教育微信群规范使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实行微信群管理责任制,坚持“谁建群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各学校面向家长建立的微信群必须由班主任或班级科任教师组建,学校审核备案。同时,要教师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不得把群作为布置作业的平台,确需要告知家长或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完成的作业,要严格执行线上线下并举的形式,首先要利用发布通知、口头传达等形式传达给学生本人,再在群内发布。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大管理力度,对于屡禁不止违反《晋中市关于教育微信群规范使用的指导意见》的行为要进行通报批评。

承办人:赵国明,电话3806624

26.关于解决城区入园难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城区入园难”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晋中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起草和立法相关工作。二是通过新建城区公办幼儿园和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三是落实上级要求,按期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四是推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建设,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缩小园际差距,降温“择园热”。

承办人:刘锦蕙,电话3806652

27.关于加快改进我市中小学学生校服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在全省率先进行了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力推行简政放权,通过“放管服”改革,将办学的自主权交给了校长,扩大了学校的自主权,学生校服管理工作也随之下放到了县区和学校,由学校自主管理学生校服的相关工作。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积极学习借鉴各地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先进做法与成功经验,尽可能给各县区和学校提供有益的指导意见,同时,积极争取市场监督等单位的支持,从校服市场和质量检测等方面为中小学学生校服的改进提供有力的帮助。

承办人:刘亚伟,电话3806639

28.关于为幼儿园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方面,积极邀请消防部门介入,进一步组织相关幼儿园和学校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大力加强有效整改,切实推动消防验收工作。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一月一演练”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踩踏等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第三方面,对提出申请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的学校主体单位,教育部门将积极予以帮助协调。

承办人:米德安,电话3806633

29.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室照明不达标的提案

办理情况: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有关中小学照明的标准,深入部分中小学校进行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市今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室照明条件提出了具体措施,主要分两步:一是先行先试。把市城区新建的广安中学作为教室照明达标的试点校,要求建设方按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配备教室照明卫生设施。二是全面推进。计划用3—5年的时间,要求各县(区、市)和市直学校分期分批地更新中小学照明设施设备,并争取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政府教育督导检查的内容之一,以此推动落实。

承办人:张旭飞,电话3806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