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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破解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助推全市担保行业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关于“破解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助推全市担保行业发展的建议”,晋中市政府积极办理落实。根据现行的财政体制和事权划分原则,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属县级管辖,有关事务应由县级协调。2019年部门“三定”方案已明确,市财政局对市担保公司履行出资人责任,待财政部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后,市财政局将严格履职尽责。关于大力支持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长效补充机制的问题,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700万元用于市担保公司转增注册资本使用。晋中市财政局结合《晋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五条》文件精神,于2019年1月,向市担保公司拨付5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充实其资本金规模。截止2019年3月底,市担保注册资本金已达5.2亿元。

承办人:侯雅雯,电话3025817

2.关于以民营企业欠债清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关于“以民营企业欠债清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晋中市政府积极办理落实。2019年1月,市减负办印发了《晋中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全市要建立台账制度及定期报送机制,并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审核,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对拖欠不还的下级地方政府,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下级地方政府,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承办人:侯雅雯,电话3025817

3.关于适应“放管服效”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的提案

办理情况:关于“适应‘放管服效’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的提案,晋中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涉企资金拨付速度,是落实我市“放管服效”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为提高转移支付的下达效率和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市财政局专门制定并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专项转移支付的下达时限,认真优化对市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最大程度避免了因资金滞留而滋生的问题。《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指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不论涉企资金的主管部门,提出直接拨付企业还是分配县级,市财政局均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的与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商好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拨付、高效下达。

承办人:侯雅雯,电话3025817

4.关于“关于支持平遥古城‘煤改电’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关于“关于支持平遥古城‘煤改电’工作的建议”,晋中市政府积极办理落实。2016-2018年,我市已拨付平遥“煤改电”运行补贴资金(包括设备补贴和采暖季低谷时段电价补贴两项)省级资金685.39万元。省级预拨2019年平遥县“煤改电”采暖季低谷时段电价补贴资金92.52万元。根据市经信委的意见,2016-2017年实际拨付平遥县市级设备和低谷时段电价补贴532.37万元。2019年,我市预算安排2018年平遥县低谷时段电价补贴56万元。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省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同时根据主管部门的申请及时足额将市级资金拨付到位。

承办人:侯雅雯,电话302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