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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对管辖范围内的18棵古树名木及20棵后备树种进行了养护管理及复壮工程,共投入资金约100万元,实施了建档挂牌、修建围栏、施肥补水、树冠整理、病虫害防治、树 洞修补、植皮、树体加固等工程项目,拍摄古树名木照片并修订成册。严格按照《晋中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所辖范围内古树名木进行了保护。今后将继续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利用无损探伤仪定期对古树名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救治措施。加大对专业人员培训、加强学习行业规范标准,组织人员培训《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T51168-2016)。

承办人:孔令宁 电话3169297

2.关于万达至黄金海岸路段绿化带过高存在交通风险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对该路段绿化带进行了合理修剪,共修剪三处:金色豪庭门口绿化带、新建机械厂宿舍门口绿化带、纵邦新城门口绿化带,绿化带高度由原来的120cm修剪为70cm 修剪后的绿化带高度合适,对汇入主路的车辆视线无遮挡。

承办人:孔令宁 电话3169297

3.关于在学校、社区、超市、商场、农村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点的建议

办理情况:废旧电池的回收属于危险废物的管理范畴。今年,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在锦绣园、金色豪庭、区政府南院宿舍三个小区试点开展的垃圾分类工作中,已将废旧电池列入四种分类方式中的有害垃圾回收范围。废旧电池回收后转移至太原固废中心处置。按照今年4月9日全国人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晋中市正在积极探索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各地科研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具有成本效益优势的回收工艺,以尽可能多的回收到有利用价值的原材料,从而激励生产企业建立起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资源化循环生产体系,最终解决废旧电池对环境污染的根本问题。

承办人:孔令宁 电话3169297

4.关于加快城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晋中市已公开选定第一批344个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按照市发改委与国新宇能充电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限期完成第一批充电桩建设,并按照《晋中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将启动市城区第二、三批充电桩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事宜。二是晋中市已起草了《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目前正在研究,印发后晋中市将加快推动设施建设,确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供给充足。

承办人:孔令宁 电话3169297

5.关于处理农村垃圾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全市大部分的行政村生活垃圾通过垃圾车直运或垃圾中转站转运方式,同城市生活垃圾一样已进入各地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各县(区,市)结合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正逐步统筹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在建立专项资金保障体制基础上,鼓励各县(区、市)拓宽资金渠道,探索村民适当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投资机制及完善财政补站和付费处理分担机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村民保洁义务,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

承办人:孔令宁 电话3169297

6.关于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8-2020年,晋中全市共拨付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省市补助资金1.98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09亿元,市级补助资金0.89亿元,省级补助资金连年递增。按照《山西省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晋建村字〔2016〕30号),及《晋中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2018-2020年)》(市厅发〔2018〕21号)要求,省市环卫主管部门鼓励各县(区、市)通过社会帮扶、争取金融信贷支持等方式,扩大银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贷款,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投资机制。同时,鼓励各县(区、市)逐步探索建立村民适当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完善财政补贴和付费处理分担机制。

承办人:孔令宁 电话3169297

7.关于对农村垃圾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目前晋中全市共建成各类农村生活垃圾中转设施87座,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市82%的行政村;各县(区、市)均试点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下一步,一是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将更多的村纳入收运处置体系,改造现有垃圾收集点,大力推广撤池改桶,上门收集服务等。二是鼓励各县(区、市)以村带乡、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范围。三是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进行农村环境卫生督导检查,通过成立多部门联合督查组、聘用有环境卫生专业资质的企业等第三方主体,探索建立第三方考评机制。四是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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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完善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在定阳路与堡新街路口安装了一基12米三头补光灯,有效解决了该问题。下一步,晋中将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积极解决路灯昏暗、亮度不够等细节问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解决,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照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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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改善顺城街经纬厂路段两侧路灯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对故障路灯进行了修缮,期间共更换镇流器24台、250W 钠灯35盏,重新铺设2*4mm2的电缆220米、4*10mm2 的电缆45米、4*35mm2 的电缆130米,为进一步解决路灯昏暗、亮度不够的问题,还清洗了62个路灯灯罩。同时将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解决,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照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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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在市城区提档升级环境整治中不留死角的建议

办理情况:关于顺城街(榆次宾馆楼前)西站街南段开挖未恢复的问题,是附近老旧小区实施“三供一业”管网改造项目造成的,晋中市市城管局对路面进行了硬化,同时对周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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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申请将供热管网延长至东赵乡、西洛镇的建议

办理情况:从2017年开始,晋中市集中供热管网逐步由市城区向周边农村进行铺设。截至2019年底,已覆盖了榆次区107个村,就东赵乡、西洛镇实施集中供热工程正在洽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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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对保障道路基本功能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出台《晋中市城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涉及开挖同一城市道路的坚持“合并同步”原则,路面恢复工作必须由专业市政部门进行恢复,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二是住建、城市管理部门每年将建设、改造、维修道路计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的巡查力度,增加执法巡查频次。

承办人:孔令宁 电话3169297

13.关于整顿市容市貌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结合实际,形成了《晋中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导则》《户外广告(招牌)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晋中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标准》《晋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标准》《晋中市城区提档升级户外招牌整治设置规定》《晋中市城区过街天桥、铁路桥广告设置规定》《关于明确户外招牌制作安装标准要求的通知》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制定了《户外广告招牌负面清单》;《市城区“广告下墙”“管线下地”及立面规整工作方案》,设立三级街长,实施长效包保街道制度。制定《关于规范市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变更管理的通知》,明确招牌变更备案流程。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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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循序渐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试点工作,以数据研判适合市城区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目前已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开展《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拟在市城区选择一批小区、公共机构、乡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对试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共投放分类垃圾桶120余个、分类展板150块,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制作版面13个,张贴分类宣传标示357份。同时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终端处置企业实时跟进收集运输处置,有害垃圾转移至太原危废处理厂处置。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200吨/日)年内投料点火、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二期(60吨/日)及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170万吨/年)的推进工作,预计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与垃圾前端分类相匹配、衔接的末端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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