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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做好餐饮业就餐安全防护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将进一步督促指导餐饮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基础工作,持续做好人员体温检测、餐饮场所消毒、实名登记就餐、场所开窗通风、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夹等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口海产品、水产品、动物禽类等食品,要建立进货追溯台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坚决禁止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把好食品安全关。

承办人:于国清 电话3969745

2.关于加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质量监管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为进一步强化应急物资质量监管,一是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二是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三是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深化协调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建立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和防疫物资证据快鉴快检通道,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

承办人:闫东亮 电话3969752

3.关于安宫牛黄丸可以不列入“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药”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0年3月7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和山西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违令销售退烧药品行为排查整治的通知》,明确了《暂停销售的常用退烧药品参考目录》。按照文件精神,并未将安宫牛黄丸等药品列入禁售范围。 

承办人:李伟业 电话3969737

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在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餐饮环节的监管,督促餐饮企业、店铺要继续做好定期消毒、定时消毒,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购进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强化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承办人:胡全通 电话396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