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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严格落实规定,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实行销号管理。经与市教育局了解,截至目前,35所幼儿园已完成34所幼儿园的治理任务,并上报教育部信息平台;关于1所幼儿园由于涉及群众信访问题,晋中市教育部门已向教育厅、教育部提出销号处理的申请。

承办人:彭姝宝 电话188******8857

2.关于在居民小区统一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车棚及安装充电装置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已制定《物业管理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方案》,经“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建设。同时,按照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晋中市正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老旧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目前晋中市已分批申报266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晋中市住建局于2019年印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3.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0年6月12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的指导意见》。晋中市通过加强党建联建、互联互动,构建完善街道社区党组织主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构架,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4.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

办理情况:今年6月份以来,晋中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建发〔2020〕33号)、《关于调整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标准的通知》(市建发〔2020〕37号)、《关于做好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市财资环〔2020〕96号)等关于既有住宅(包括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正式启动。为方便群众办理加装电梯建设手续,晋中市进行了多次研究,制定了《晋中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手续办理服务指南(试行)》,本着方便居民、简化审批的原则,将审批手续缩减为规划、质量安全监督、土建钢构验收、安装告知、报检检验、登记六项,涉及规划、住建、市场监督、行政审批四部门。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5.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需科学规划坐实做细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政府已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山西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转发国家三部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晋建城字〔2019〕210号),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组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单位,逐步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暂不具备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抽选单元长、楼长、院长、业主中的退休党员干部,充实工作力量,组建以党员为主的自治小组,实施小区管理。发挥自治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业主讨论决策小区公共事务,鼓励社区居委会和自治小组共同为小区选聘物业服务单位。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6.关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市建函〔2019〕291号),规定: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时限调整为房屋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由业主以个人交存方式交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交存标准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房屋面积为准。彻底堵塞了建设单位不交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机会。2020年6月12日,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20〕20号)。明确所有物业小区实现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并同步成立社区党组织;规范业委会(物管会)建设,加强业委会候选人事先审核,严格把关。街道(乡镇)党(工)委要成立工作组,加强组建和换届工作的指导,明确不适宜担任业委会委员的负面清单,推行业务会委员公开承诺,逐步提高业委会中党员比例,业委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7.关于对物业公司加强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一是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注重发展党员,鼓励招聘党员员工,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红色管家”等党建品牌。二是建立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到项目所在社区报到制度,加强互联互动,合力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探索推行“三下沉、两融合”的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即物业管理监督权、服务质量评价权、维修资金管理权向街道下沉,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密切融合。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加大查处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不断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日常检查、投诉处理、信访举报等内容,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8.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严格执行山西省住建厅等七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晋建村字〔2018〕356号),全面落实传统村落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加强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合力促进传统村落持续永久发展。针对“面向未来发展,通过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吸收城市居民入住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村落人气,达到文明传承”的问题,具体措施为:一是申请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中央补助,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引进社会资本投入;三是深化设计理念,优化规划方案,突出传统村落特色风貌,推动传统村落长远发展;四是加强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传统村落工程质量和改造效果;五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提升传统村落人气指,丰厚文明传承力。

联系人:王海东 电话32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