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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晋中市高度重视乡村民宿发展,并纳入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道路、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为乡村民宿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从2015年起,晋中市设立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市文旅局牵头进行项目选定和资金分配,专项用于全市旅游产业提升、旅游市场培育、旅游产品宣传以及对旅游企业的引导、扶持、奖励等。今后晋中市会重点发挥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积极配合文旅部门将乡村民宿发展纳入支持范围,在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支持,推动晋中乡村民宿健康发展。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2.关于加强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各级财政克服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不断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全市公立医院的基础条件、设施设备等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包括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下一步,晋中市将继续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卫健部门、发改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医院事业发展,认真按照《晋中市医疗卫生领域市级与县(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市、县(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抓好财政补助政策的落实,保障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增加的支出,按相关规定先动支预备费解决,预备费不足的,由各级政府先安排支出,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无需再设立应急专项资金。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3.关于需要市级解决和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相关要求,发展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和顺县的事权支出范畴,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由和顺县根据自身财力状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开发区建设规模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市级在财权划分时,也充分考虑该因素,确保晋中市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对于符合中央自收益平衡专项债券要求的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保障,晋中市级财政予以支持。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5.关于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市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科技专项资金、人才专项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利补助等专项资金,由市科技局、人才办、中小企业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别牵头,进行项目选定和资金分配,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科技研发、R&D经费补助、专利补助、人才引进、管理提升、项目资助等。针对提高民营企业研发(R&D)经费支出补助和提高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额等问题,晋中市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省30条和市25条,重点发挥各类专项资金作用,各主管部门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制度,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6.关于晋中市出租车更换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市级财政已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市财建〔2020〕45号文件及时下达左权县2018年和2019年的更新电动出租车市级补贴共计133.92万元,并及时督促平遥县财政安排县级补贴资金。根据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介休市为省财政厅直接管理的资金管理型试点县,因此从体制上讲,介休无法享受市级60%的财政补贴。晋中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等主管部门做好晋中市、县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驾考车等的更换工作;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对更换出租车及时下达补贴资金。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

7.关于给予农民采暖供气补贴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几年来,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投入大,财政支持冬季清洁取暖侧重点在设施建设,经统计,晋中市全市清洁取暖2017-2019年度共计投入资金489870万元,其中设施建设共计投入资金414186万元,占比84.55%。在现行补贴标准下,采用“煤改气”、“煤改电”、“煤改醇”的农户,确实存在运行成本过高、无力负担等问题,为保证农村清洁取暖的可持续性,晋中市已多次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相应资金。下一步,晋中市将坚持“补贴政策合理、企业运行健康、居民支出可承受”的原则,积极完善农村冬季取暖相关补贴政策,探索建立动态价格补贴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农村居民能在可承受价格范围内清洁取暖。  

承办人:侯雅雯 电话:302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