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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完善耕地内区域内坟墓深埋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0年,晋中市制定印发了《晋中市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市办发〔2020〕12号),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1179个,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加大散埋乱葬治理力度,全面治理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区域内现有坟墓。动员引导群众将耕地、林地等限制区域内现有散葬坟墓迁移至城乡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安葬(放),无法迁移的采取深埋不留坟头、绿化遮挡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耕地、林地等限制区域内严禁新建坟墓。

承办人:胡永胜 电话2639387

2、关于“一老一小”问题,努力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根据社会发展形势和老年人需求变化,持续创新措施办法、调整政策适用,加强政府主导作用,不断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坚持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具有晋中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实现老有所养、扩大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晋中市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有公办养老机构(市级老年养护院、县级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民办养老院、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和康养小镇等多种形式,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3、关于提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提高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晋中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标准,调整后为9506元每人每年和6489元每人每年,分别较去年提高7%和10.6%。二是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后达66元每人每月和89元每人每月,比2020年分别提高32%和78%。下一步,晋中市将进一步加大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承办人:董宝丽 电话2638200

4、关于创建我市全域智慧养老综合平台 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今年按照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和要求,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分层分级建设涵盖智慧养老政府监督、智慧养老公共服务、养老服务智能监测等功能的市县两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积极筹建信息平台,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打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智慧养老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开展为老服务活动,深化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运用,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精准、安全高效、线上线下同步的点餐式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有效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提升老年人满意度,补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带动全市养老服务业智慧化升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5.关于遏制农村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陋风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厅发〔2014〕18号),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在办理结婚登记和遗体拉运等环节时,及时提醒村(居)民文明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二是市民政局与市文明办联合发出《破除陈规陋俗树立文明新风倡议书》,同时,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移风易俗有关政策、正面先进事迹及反面典型进行全方位宣传,有效遏制了红白喜事铺张浪费之风。

承办人:郑丽芳 电话263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