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市建议办理复文>详细内容

市发改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支持寿阳建设山西东部智慧物流基地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与山西省发改委联系项目上报相关事宜。目前,山西交通物流园(南区)一期工程已列入到晋中市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清单中,同时争取省发改委将该项目列入到了2020年全省物流重大项目清单中,从而为寿阳县围绕该项目,利用5G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建设山西东部智慧物流基地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承办人:杨国栋 电话2639310

 2.关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建议,完善粮食收购价格制度

办理情况:晋中市为确保农民收入相对稳定和粮食安全,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在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同时,加强粮食市场收购价格监测,强化市、县两级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储备粮承储企业轮换时,按优质优价收购当地农民粮食。各级政府制定了粮食市场调控政策和粮食应急预案,当发生区域性农民“卖粮难”时,将合理确定相应的粮食收购价格和临时储备规模,指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农民粮食,确保种粮农民利益。当发生粮食市场货源紧张,价格波动较大时,将启动地方储备粮投放粮食市场保供稳价。由于促进农民增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作,特别是我市人多地少,农业经营规模较小,仅靠粮食价格上升促进农民增收是很有限的,我市还采取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财政补贴、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劳动生能产率等多种措施,以能持续、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

承办人:白智恭 电话2639860

3.关于持续保持深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7年以来,晋中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承诺制改革,并初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改革实践和成效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高度认可,2019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编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一书,成为全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唯一案例。2019年11月11日,下发了《晋中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类)试行承诺制管理试点方案》(市政发〔2019〕65号)下发执行,从而实现了晋中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覆盖。2020年1月份正式启动运行“一枚印章管审批”。2020年4月22日,晋中市在山西省率先出台了《晋中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市政发〔2020〕25号)。下一步晋中市将继续努力着手优化营商环境,为晋中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承办人:李巧莉 电话2639309

4.关于在我市推广使用“失信彩铃”以进一步增强法院执行力度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8年,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晋中公司建立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铃声进行了设置,拨通失信被执行人手机时会听到该机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内容,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心理攻势,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信誉空间,但运行一段时间后,执行局发现其效果不太明显,主要原因是执行标的较大,被执行人很难在短期内履行义务;此外,由于该项手段并无明确的法律支持,使用中舆情尚有争议,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利,故对该措施的使用也保留了审慎的态度。待《强制执行法》草案获全国人大讨论通过后,民事强制执行措施将更加具体和丰富,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民事强制执行手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扎实推进和完善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惩戒措施,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承办人:胡志忠 电话 2639328

5.关于和顺县打造农业特色小镇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依据特色小镇建设相关政策,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深入实地调研和顺县农业发展情况。近年来,和顺县重点发展粮食、畜牧养殖等优势产业,推进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种植业,特色农业生产形成一定规模。但是,和顺县目前的产业区还未形成产业集聚,还未构建成熟的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并且缺乏市场主体参与,还不具备发展成为农业特色小镇的条件。建议和顺县立足本地产业现状,鼓励本地人才自主创业,以点带面,逐步壮大和顺县特色小镇发展模式。晋中市将根据全省特色小镇发展规划,加强对特色小镇的培育、指导和管理,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发展。

承办人:洛琛君 电话2639298

6.关于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积极落实《民营经济二十五条》的要求,在帮助企业降低水、电等运行成本,进一步开放民间投资领域、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方面努力推进,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开展各项工作。下一步晋中市将继续贯彻落实推进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联系人:王静 电话263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