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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推动“智慧小区”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新建住宅小区基本具备门禁及楼宇对讲系统、小区安防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基本“智慧小区”等功能。特别是万科、保利、恒大等优质住宅小区,企业已推广使用自行研发的手机APP等程序,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报修、智慧楼管等基本功能。对于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晋中市正在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门禁楼宇、安防监控等进行维修改造,目前全市已申报266个改造项目。晋中市住建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数字房产”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建立智慧物业系统。目前系统即将进入调试阶段,智慧物业系统的建立将为晋中市开展智慧小区工作搭建基础平台,实现在线监管、数据分析、信息互通等功能。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2.关于政府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居民用电合表用户改造及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的提案

办理情况:经了解,目前晋中市住宅建筑中电表安装、验收等工作均由供电部门负责。晋中市住建局将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楼严格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设。积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供电部门做好“一表一户”改造工作。同时对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杜绝物业服务企业乱加电量、乱摊电费的违规行为。晋中市按照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正在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晋中市已分批申报26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老旧小区供电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晋中市住建局将积极与供电部门对接,合理确定改造标准,力争按照“一户一表”标准完成老旧小区改造,落实阶梯电价政策。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2020年晋中市将“对既有住宅自愿加装实施奖补”列为十六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国家、省老旧小区改造有关通知及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城字〔2020〕28号)要求,既有住宅(包括老旧小区)可以自愿加装电梯。2020年6月17日晋中市住建局联合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市场监督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了《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6月1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赵健 联系电话130******0707。

4.关于在建筑物外墙保温工程中强制使用阻燃材料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加强对新建楼盘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问题。晋中市住建局始终严格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按照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予以设计施工,并加大日常检查与监管力度。在组织建筑节能验收时,对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燃烧性能标准作为重要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核查。针对“旧楼改造强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温材料”的问题。晋中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旧楼改造强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温材料方面的工作,严格要求旧楼改造单位选用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并按图施工。同时,对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温材料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整改,直至整改到位。针对“对已使用外墙保温材料做过墙体保温处理的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问题。晋中市实施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前期设计审查,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督,相关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检测报告,住建部门办理了相关验收手续,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抓好建筑节能推广工作,对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温材料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联系人:张广闻 联系电话131******5311

5.关于继续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问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执行扬尘治理动态管理台账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和通报力度,保持扬尘治理高压态势,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对全市329个在建工地扬尘治理进行了1680检查,通报项目33个,通报企业84家,通报个人54个。

联系人:彭姝宝  联系电话:188******8857

6.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已制定《物业管理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方案》,经“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建设。同时,按照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晋中市正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老旧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目前晋中市已分批申报266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晋中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人:赵健 联系电话130******0707

 

7.关于优化机动车礼让行人可操作性的提案

办理情况:2014年以来,晋中市城区共建成人行过街天桥38座,覆盖迎宾街、安宁街、顺城街、锦纶路、汇通路、龙湖街、新建路、文苑街、东南外环、花园路、中都路等市城区主要道路。这些人行天桥的建设,在保障行人过街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拟订2020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过程中,晋中市充分考虑到保障行人过街安全的实际需求,继续实施人行天桥项目建设。2020年6月份组织城管、交警、规划、教育等部门对市城区重要交通拥堵路口进行了现场踏勘,初步选定了人行天桥建设地点,计划新建人行天桥2座、地下通道1处。

联系人:邢涛 电话159******8887

8.关于加强老旧小区自治管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2020年6月12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20〕20号)。《指导意见》明确:实现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社区党组织精准快捷服务群众的能力。对未成立业委会的物业管理区域,探索由街道(乡镇)党(工)委牵头,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物管会,临时代行业委会职责。成立业委会(物管会)的应同步建立党组织。2020年,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老旧小区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核定的项目建安投资。目前晋中市已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并分两批上报了266个老旧小区。一是4月份申报62个小区,涉及298栋楼、9204户、89.3681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64亿元。二是第二批谋划储备204个小区,共涉及529栋楼、15734户、138.5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75亿元。

联系人:赵健 联系电话130******0707

9.关于建立物业管理监督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积极探索推行物业管理监督权、服务质量评价权、维修资金管理权向街道下沉,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密切融合的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关于“由第三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建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应当按照所签订的内容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违约后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公共安全的建议”,晋中市住建局将通过市场秩序整顿、双随机检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纠正物业服务领域存在问题,有效化解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排名并通过媒体公示。将接待投诉问题、解决时间、业主反馈等内容,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督促企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10.关于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还需破除难题加快进度的提案

办理情况:2020年市政府将“对既有住宅自愿加装实施奖补”列为十六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国家、省老旧小区改造有关通知及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城字〔2020〕28号)要求,既有住宅(包括老旧小区)可以自愿加装电梯。2020年6月17日晋中市印发了《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6月1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11.关于政企联动推进清洁取暖,确保打好晋中冬季蓝天保卫战的提案

办理情况: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省、市奖励性资金。农村自建房无前期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手续,无法享受相关资金补贴,农村住房保温改造暂时无法实施。晋中市下一步将积极申请资金,推进农村自建房的节能改造工作。

联系人:张广闻 电话131******5311

12.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住建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山西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转发国家三部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晋建城字〔2019〕210号)。为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晋中市共分三批上报了367个老旧小区。第一批申报62个小区,第二、第三批谋划储备305个小区。在山西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出台后,晋中市将按照上级政策,结合晋中实际尽快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13.关于建议市县居民小区都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草拟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并对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暂不具备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抽选单元长、楼长、院长、业主中的退休党员干部,充实工作力量,组建以党员为主的自治小组,实施小区管理。发挥自治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业主讨论决策小区公共事务。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14.关于尽快出台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提升百姓生活品质的提案

办理情况:住建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山西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转发国家三部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晋建城字〔2019〕210号)。为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晋中市共分三批上报了367个老旧小区。第一批申报62个小区,第二、第三批谋划储备305个小区。在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出台后,晋中市将按照上级政策,结合晋中实际尽快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组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单位,逐步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暂不具备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抽选单元长、楼长、院长、业主中的退休党员干部,充实工作力量,组建以党员为主的自治小组,实施小区管理。发挥自治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业主讨论决策小区公共事务,鼓励社区居委会和自治小组共同为小区选聘物业服务单位。力争三年内,实现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15.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

办理情况:2020年晋中市将“对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实施奖补”列为十六件民生实事之一。为加快推进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今年6月份以来,晋中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建发〔2020〕33号)、《关于调整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标准的通知》(市建发〔2020〕37号)、《关于做好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市财资环〔2020〕96号)等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16.尽快开展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2020年7月10日晋中市印发《关于做好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市财资环〔2020〕96号),对市级财政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助原则、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范围、申报和下达、资金管理等均做了明确规定,提出在省级财政每部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行补助10万元。为加快推进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今年6月市住建、财政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建发〔2020〕33号),方案对加装电梯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实施主体、资金筹集、详细规定。

联系人:赵健 电话130******0707

1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征收拆迁评估体系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严格按《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评估机构,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针对“土地的补偿价与市场实际价格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即房地一体,地随房走原则。为使被征收人的利益最大化,在实际工作中对容积率小于1.0的住宅类宅院,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面积扣除建筑占地面积后的土地一次性给予土地补助。针对“评估服务费不合理”的问题。现评估服务收费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3〕20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由市财政评审审核后支付。

联系人:牛勇钢 电话132******0666

18.关于农村建筑节能改造的提案

办理情况:农村房屋属于村民自建房,不需要办理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手续,无法对其外墙、门窗、屋顶保温,形体系数及朝向通风性进行有效监管。

联系人:张广闻 电话13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