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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统一编制晋中一市两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提案

办理情况:国土空间规划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根据上级安排,我市于2019年启动了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由于当时太谷县尚未撤县设区,因此,安排其开展了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目前,太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0年4月14日通过招投标选择了编制单位。为了编制好晋中市的一市两区空间规划,将科学分析晋中市及太谷、榆次区的区位优势、产业特色,明确产业定位、性质定位和城市功能定位,使晋中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生态建设能够更好更快地协调发展。

承办人:郝志军 电话3200525

2.关于解决我市侨企用地难的提案

办理情况:当前,晋中市正在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下达新增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时,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统筹考虑侨企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在用地指标的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侨企发展。

承办人:郝志军 电话3200525

3.关于加快晋中市榆次区源涡村规划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截至目前,晋中市榆次区源涡村片区内的学校、医院等工程已开工建设,回迁安置区和商业广场榆次区政府也已完成了招商,下一步随着周边环境的逐步提升,晋中市将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和建设进程。

承办人:马素云 电话3203966

4.关于小区周边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提案

办理情况:2020年7月,晋中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晋中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承办人:马素云 电话3203966

5.关于我市便民市场,规划布局和规范运营的提案

办理情况:下一步晋中市将继续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力度。一是修改完善《晋中市便民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促进管理制度尽快出台;二是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利用小块土地规划建设政府持有土地的便民市场;三是在小区建设中,严格便民市场配建要求,促进社会投资便民市场的建设。

承办人:马素云 电话3203966

6.关于盘活用好农村土地资源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全面摸底核查,形成了晋中市“五地一产”基础数据。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政策创新工作,推动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合,促进资源整体利用。三是进一步强化管理,确定规范合同、入市流程、同网入市等内容,确保“五地一产”入市改革顺利进行。

承办人:李贵生 电话3200525

7.关于加快试点整村改造、深入推进“五地一产”改革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将在分析现状人口、产业及发展优劣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红线保护和全市产业布局,并结合村民的意愿,科学确定村庄建设用地、产业用地、农业用地以及生态用地。目前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在规划编制时,晋中市自然资源局将充分采纳该建议,为村庄发展预留充足的产业用地,促进乡村振兴。

承办人:李贵生 电话3200533

8.关于在顺城西街规划建设公园绿地的提案

办理情况:闲置的郭家堡卫生院地块属于晋中市榆次区政府资产,该地块在城市规划中规划为住宅用地,在该地块南侧以及西侧郭家堡城中村改造地块根据居住区标准要求规划有公园绿地及十分钟、五分钟生活圈公共绿地,将在城中村改造时一并实施。晋中市下一步在城市建设中将争取为该区域居民提供舒适的城市生活空间。

承办人:马素云 电话3203966

9.关于做实做细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从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严管火源、深化宣传等方面推动了工作落实,现已草拟《晋中市全面加强森林防火专业力量和基础保障能力实施意见》,全方位推进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

承办人:郝志军 电话3200525

10.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整改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制定了《晋中市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试行)》、《晋中市城区小街巷户外招牌设置导则(试行)》,从户外招牌设置、户外广告设置、建筑立面整治三方面提出了提质要求和标准。同时,制定了《晋中市户外广告招牌审批管理规定(试行)》,对户外广告招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同时为做好现场服务,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广告提质现场指导组,一对一服务市城区6大片区51个包保单位的广告提质区位认定、设计指导,与包保单位、片区指挥部全部建立了沟通对接机制,全面开展包保单位的现场指导、技术咨询,为商户、包保单位提供现场服务、电话咨询解答数百次。晋中市在聘请设计单位开展道路设计的同时,也积极鼓励各商业单位、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以整栋建筑为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富有创意的设计,进行“一事一议”审批。

承办人:马素云 电话3203966

11.关于利用农村林地、荒地开发文旅康养项目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出台了《晋中市推进“五地一产”入市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实施意见》(市发〔2020〕4号)、《晋中市农村集体林地入市指导意见(试行)》、《晋中市农村集体四荒地入市指导意见(试行)》,文件中明确了林地、荒地流转方式与范围,入市程序、入市登记与备案等。这为依法依规健全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使用制度,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依据。目前试点工作及具体的流程正在制定当中,待具体流程经批准实施后,利用农村林地、荒地开发文旅康养的项目可按照“五地一产”入市改革的规定和流程办理具体事宜。

承办人:屈宝祥 电话3200567

12.关于“五地一产”入市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将强化管理,并做好以往土地流转的规范整改工作,将不断借鉴其他地市好的做法积极创新,尽快出台《关于整合零散集体建设用地实行统筹使用的指导意见》。

承办人:李贵生 电话3200533

13.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农经中心、国土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妥善安排部署宅基地审批管理移交工作,根据国省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时加强基层宣传和业务指导。

承办人:李贵生 电话320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