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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提升全市培训就业扶贫效果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按照全省覆盖城乡、普遍享有的要求,基本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部分城镇社区和村也配备了相应人员开展就业服务,形成了面向全社会提供统一、规范、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今年下发了《2020年晋中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全力统筹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实施;针对完善就业扶贫政策,去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明确了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条件和标准,对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进行了明确规定。

联系人:李瑞珍 电话3075607

2、关于对贫困村易地搬迁后新兴就业岗位培育的几点意见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搬迁点的资源禀赋,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扶持力度,着力推进产业培育、就业帮扶、兜底保障、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好“搬后怎么办”问题。同时,强化培训服务与兜底保障并重,全力做好搬迁群众的就业帮扶工作,努力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其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联系人:寇建德 电话3075626

3、关于加强我市疾控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政策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晋中市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工程。鼓励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在职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联系人:安晋荣 电话3075609

4、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的提案

办理情况: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晋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于2018年6月4日联合下发关于《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市人社发〔2018〕31号)文件, 文件明确规定县级医院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可以在5倍以内发放,执行范围已涵盖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今后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动,晋中市将及时落实到位。

联系人:高瑞军 电话3075608

5、关于大幅度提高医护人员薪酬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于2018年5月11日联合下发关于《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8〕22号)文件、晋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于2018年6月4日联合下发关于《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市人社发〔2018〕31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将市一院和县级医院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可以在5倍以内发放,现晋中一院已审批,各县(区、市)也已按文件规定范围内予以执行,今后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动,晋中市将及时落实到位。

联系人:高瑞军 电话3075608

6、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升防控能力的四点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均可以在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5倍以内由单位自主确定,且可以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联系人:高瑞军 电话307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