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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医养结合利国利民打造医养健康产业新高地势在必行的提案

办理情况:医养结合工作是养老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晋中市民政局紧密配合市卫健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各类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全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具有晋中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晋中全市共建成医养结合机构(院中院)15所,其中医院设立养老机构11所,养老院设立医疗机构4所;医养联合体(协议合作)68个,所有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有129个村卫生室和日间照料中心建为一体(共处一院),服务老人达15.35万人次。下一步,晋中市将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积极发展医养康养健康产业,为更多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2.关于积极推进撤村并镇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治理能力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成立行政村合并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全市县乡两级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形成组织部门抓总、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在开展行政村合并工作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依法实施。统筹考虑各类情况,在合理保留省界(边界)村、传统古村落的基础上,确定全市合并任务。因地制宜,分类分阶段实施。三是明确合并工作重点。在合并户籍人口在200人以下的行政村的基础上,以人口规模较小、“空心化”严重、群众积极性较高、村集体资产和资源产权明晰的行政村、列入整村搬迁的行政村作为合并重点。四是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强化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和代办服务制度,提高村干部为民服务工作效率。2020年全市共完成778个行政村合并任务,此项已工作圆满完成。

承办人:麻瑞崚 电话2638880

3.关于丰富老人社区活动场所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以开展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制定出台《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切实保障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方面,针对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推进措施,并分别在落实好场所、制定好规划、保障好供给等方面作为年度工作任务进行重点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投入使用44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餐桌,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膳食供应、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日间服务。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4.关于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提案

办理结果:一是加强社区场所建设。全市222个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全市61%的城市社区达500平方米,基本满足城市社区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二是开展“三社联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 “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实施方案》,以社区为平台,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积极开展养老、心理咨询、社会救助等志愿服务,初步形成了 “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框架。三是创新协商形式。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明确协商内容和协商形式。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协商格局。

承办人:麻瑞崚 电话2638880

5. 关于在农村设立公祭平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

办理结果:7月7日,晋中市印发《晋中市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市办发〔2020〕12号),明确要求要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实行无火祭祀。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禁止烧纸、焚香、点蜡等祭祀殡葬用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代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承办人:胡永胜 电话2639387

6.关于健全和发展志愿者组织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一是加快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对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取缔。二是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提升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三是深入宣传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挖掘宣传推广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引领文明新风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截至目前,晋中市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者总人数176267人,实名注册志愿者数170748人。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7.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办理结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晋中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城市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了部门职责。二是加强社区场所建设。全市222个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全市61%的城市社区达500平方米,基本满足城市社区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三是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确认了27项可由社区承担协助政府部门主要工作事项。10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用三年的时间,彻底清理证明事项,解决“社区万能章”的顽疾。四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晋中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社区干部待遇增长机制,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社区队伍,为和谐社区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对社区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业务素质。

承办人:麻瑞崚,电话2638880

8.关于创建我市全域智慧养老综合平台,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今年晋中市按照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和要求,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分层分级建设涵盖智慧养老政府监督、智慧养老公共服务、养老服务智能监测等功能的市县两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积极筹建信息平台,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打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智慧养老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开展为老服务活动,深化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运用,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精准、安全高效、线上线下同步的点餐式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有效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提升老年人满意度,补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带动全市养老服务业智慧化升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9.关于大力推行社区居家养老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为加快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12月,申报了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20年3月正式获批。今年以来在努力做好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先后制定《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行动计划》《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从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保障养老服务用地设施配套、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创新发展智慧养老、规范资金使用等多个方面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和资金支持。6月28日、10月16日,晋中市政府召开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和推进会,副市长丁雪钦出席并讲话,高位推动指导全市改革试点工作。11月2日,晋中市顺利通过国家试点验收组成果验收,圆满完成了试点阶段性工作任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开展,为进一步发展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提供了契机、创造了条件。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10.关于我市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空壳化运营现象不容忽视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在完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模式方面,结合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做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工作,推动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运营经费落实。具体做法是按照《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由市政府层面推动落实以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四同步”要求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已建成的居住区(小区),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为契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整合闲置设施等方式按规定标准要求,分期分批落实配套到位,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晋中市将继续积极争取省市级资金配套,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对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作用,为发展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了有力支持。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11.关于统一管理农村殡葬用地的提案

办理情况:2020年7月7日,晋中市印发了《晋中市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市办发〔2020〕12号),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1179个,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加大散埋乱葬治理力度。全面治理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区域内现有坟墓。动员引导群众将耕地、林地等限制区域内现有散葬坟墓迁移至城乡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安葬(放),无法迁移地采取深埋不留坟头、绿化遮挡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耕地、林地等限制区域内严禁新建坟墓。

承办人:胡永胜 电话2639387

12. 关于“重礼轻葬,提倡生态殡葬,延长丧假”的提案

办理情况:7月7日,晋中市印发了《晋中市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市办发〔2020〕12号),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1179个,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加大散埋乱葬治理力度,全面治理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区域内现有坟墓。动员引导群众将耕地、林地等限制区域内现有散葬坟墓迁移至城乡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安葬(放),无法迁移地采取深埋不留坟头、绿化遮挡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耕地、林地等限制区域内严禁新建坟墓。全面推行节地生态葬;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健全县乡村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对丧葬事宜定制度、定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坚决革除丧葬陋俗,推广文明现代的治丧模式。

承办人:胡永胜 电话2639387

13.关于晋中加快发展康养产业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按照省民政厅等6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山西省构建“一区两片”康养产业战略发展格局和实施“1310”康养产业重点工程要求,积极组织被列入全省15个康养小镇项目中的榆次区晋龙泽、太谷县孟母养生健康城、榆社县云竹湖、平遥天鹭湖、榆次小西沟文旅康养5个康养小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快推进康养产业发展。今年7月,又积极向省民政厅推荐了19个项目参加第二届“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康养产业项目合作交流会,促进全市康养产业蓬勃发展。同时,注重加强政策创制,出台扶持鼓励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居家社区试点改革为契机,创新推动康养产业快速发展,依托康养小镇投资建设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区域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14.关于健全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家庭教育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为结婚登记新人开展婚前教育,树立其家庭责任意识。二是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婚姻家庭当事人免费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有效预防和及时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传递成熟理性的婚姻观念,强化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

承办人:郑丽芳 电话2638406

15.关于关爱老年人,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问题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论述,按照上级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重大部署,持续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全面发展。晋中全市目前共有公办、民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3家;城乡日间照料设施825家。2020年晋中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晋中市民政局先后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扎实开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工作的通知》《晋中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等政策文件。今年晋中市正式获批为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国家级试点城市,市政府印发《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了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进一步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