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市建议办理复文>详细内容

市住建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老旧小区实行物业自治管理

办理情况:晋中住建局认真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住建部等十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老旧小区的管理可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也可由街道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二是晋中市住建局印发了《晋中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加强业委会(物管会)建设,提高住宅小区自治能力,目前各项工作已在稳步推进中。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2.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依据《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第二十三条“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之规定,晋中市住建局积极开展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工作。2021年10月28日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3个单位印发了《晋中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对物业管理的6方面内容22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目前此工作正在推进中。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3.加强对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监督管理

办理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晋中市住建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和改进工作:一是与街道办事处共同依法指导协助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并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按照省厅《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集中清缴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晋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行为,纠正企业代收后滞留挪用等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知识的宣讲,使业主了解自身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及义务,提高业主接受服务、自觉缴费、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服务靠企业、管理靠大家,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培训,开展好行业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4.关于处置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房、危墙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已纳入正在开展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排查整治。结合正在进行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乡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对城市、农村房屋建筑现状进行再调查,根据排查普查情况,按规定组织鉴定和整治。

承办人:张健  电话3201928

5.关于在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办理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晋中市住建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和改进工作:一是新建小区已由规划部门规划电动自行车车棚和充电桩,并由建设部门完成建设、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管理;二是既有小区无电动车车棚和充电桩、需增加充电桩设施的,属于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须由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方可建设;三是2000年前建设的老旧小区,可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征得业主同意后,向各县(区、市)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完善配套设施。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6.关于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晋中市住建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和改进工作:一是市委平安办《关于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补短板攻坚行动的通知》(晋中平安办〔2021〕12号)攻坚行动之九:“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集中划线标识工作。二是晋中市14个部门联合发文《晋中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落实管理部门职责,对电动自行车场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通道及消防车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晋中市《消防车通道工作协作规定(试行)》执行。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7.关于进一步提升居民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品质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1年10月28日晋中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3个单位印发了《晋中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对物业管理的6方面内容22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目前此工作正在推进中。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8.关于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积极落实。2021年10月28日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3个单位印发了《晋中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就“下沉管理服务,推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6方面内容22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9.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联合13个部门发文《晋中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明确了街道(乡镇)是物业企业的监督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及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推动“三下沉、两融合”发展。

承办人:赵健,电话:3203900

10.关于进一步落实降低水电气费用价格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省发改委 住建厅 市场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水电气专业经营单位应当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可以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最终用户对收费标准存疑的,向收费单位核实收费依据,发现乱收费的,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晋中市住建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同时,晋中市住建局也将加大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物业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承办人:赵健  电话3203900

11.建议将受众群体试用环节加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竣工验收范围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住建局将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在小区室外建设中,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满足群众使用要求。如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的,将不进行竣工验收,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将进一步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好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工作。

承办人:刘国佳   电话3201280

12.关于榆次荣村安置小区项目规划道路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今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中,晋中市住建局已经实施了通达路北延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开发区路网结构,便利周边企业、居民外出,目前项目已经完工。

承办人:邢涛  电话3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