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1.关于加强废旧电池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干电池没有回收再生渠道,可以直接丢弃;可充电5号/7号电池中含有一定量的稀土元素,建议由环卫部门设置危险废物收集处理渠道后进行处理;电子产品的充电锂电池有一定的危险性,可以按照废旧电器进行收集回收;纽扣电池可直接丢弃;电瓶(铅酸电池)需送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加强对《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废旧电池的危害和处理方式的正确认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联系人:王晓鹏 电话302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