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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建立社区反映问题协调处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城市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了部门职责。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程序科学、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承办人:麻瑞崚  电话2638880

2.关于社区基层减负工作的意见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城市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了部门职责。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明确减负事项。三是建立网格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社区治理精细化。四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助推服务主体日益多元。

承办人:麻瑞崚  电话2638880

3.关于加大养老院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办理情况:截止2020年,晋中全市共建成781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资金7800多万元,并落实运营补贴。投入1000余万元对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修订完善了2013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市级资金扶持办法,新增和调整了养老服务多项补贴标准。下一步,晋中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创制和改革创新,推进晋中市养老服务发展。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4.关于解决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细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强化单人保、支出型贫困救助、按比例提高重点对象救助水平等政策。二是加强多部门信息比对,在全市范围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动态监测易致贫返贫人群变化情况,及时预警其因病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情况,主动发现,及时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纳入保障范围;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生活困难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其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乡镇街道(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因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急难情况及特殊情形采取一事一议适当提高临时救助额度。

承办人:董宝丽  电话2638200

5.关于提升村改居管理成效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全面加强社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城市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以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意见》,明确了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总体要求。二是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市)统一编制村(居)民议事协商目录,流程化民主协商程序,形成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议事协商格局。三是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管理和服务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对晋中市村(社区)干部进行示范培训。

承办人:麻瑞崚  电话2638880

6.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科学调整晋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2021年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5335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达6957元/人/年;二是出台《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稳定性,持续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三是落实《关于开展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实施方案》,推动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和精准救助;加强多部门信息比对,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对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重度残疾人、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重点人群的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

承办人:董宝丽  电话2638200

7.关于在社区居民5000人以上的小区建日间照料中心及健身场所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民政局在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2020年获批全国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新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个,新建7家1000平米以上的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个;二是积极承办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为城镇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便捷养老服务,有效解决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需求。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