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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解决音体美教师晋升职称困难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职称评审中,晋中市一直实行分类评价,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单独分组,单独确定通过率,而且在制定政策时,也对乡村教师进行倾斜,允许其所教专业(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且不做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同时,在职称答辩考试中,体艺教师与普通一线教师享受同等的晋升机会。

承办人:安晋荣  电话3075609

2、关于规范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机制,完善认证服务体系的建议

办理情况: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采用人社部的老来网、省人社厅的民生山西进行资格认证,二者随意选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设置了固定认证设备,为不会使用手机认证的群众提供认证。针对大龄、高龄等行动不便的人员,特别是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手机APP无法通过资格认证的,晋中市养老保险提供上门服务。

承办人:闫小全  电话3075539

3、关于方便60岁以上老年人领取农村养老金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0年起晋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全部使用社保卡发放,目前晋中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兴业银行均已开通社保卡办理业务,城乡居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居住地附近银行办理社保卡,方便快捷地领取养老金。如果现在持有的社保卡给您领取养老金带来不便,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到以上任意一家银行重新办理新的社保卡。

承办人:闫小全  电话3075539

4.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及专业人员结构性短缺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晋中市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晋中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晋中市人社局与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并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招聘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按照通知要求,今年晋中市注重补充中高考改革和音体美、心理健康等短缺薄弱学科教师,在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的基础上为学校招聘一定数量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承办人:赵国华  电话3075610

5、关于提升村改居管理成效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晋中市人社局针对街道、社区“村转居”后带来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情况,晋中市制订了晋中市公益性岗开发、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基层社区公益性岗位范围,是指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标,以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开发的岗位。全市每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达近一千个,其中有近30%为基层社区公益性岗位,较好地解决了部分社区困难就业对象就业。

承办人:寇建德  电话3075626

6、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提升技工职业价值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8年开始,晋中市连续3年开展实施了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企业可以自主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和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在岗职工技能等级取证工作。企业要对应持未持相应岗位技术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全面组织开展取证工作,对符合上一技能等级评价条件的进行等级提升取证,按规定给予取证补贴

承办人:李瑞珍  电话3075607

7、关于事业单位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不应受岗位职数限制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已取得高一层级同系列(专业)职称的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至高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在规定控制标准基础上提高1-3%;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执行,特设岗位设置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在聘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可不占用单位高级岗位聘用。

承办人:赵国华  电话3075610

8、关于组建晋中市中药农残检测共享实验室的建议

办理情况:去年以来,晋中市就业提出了要发展“有机作旱、设施农业、现代中药”为主导的三大特色产业服务体系,并配套部局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创业孵化和人才培养等四大功能,充分发挥好医疗卫生高等院校人才资源,实验机构和社会教育培训力量,促进中药材检测中高端技术人才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建设。

承办人:寇建德  电话3075626

9、关于完善企业职工保险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0年7月晋中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坚持了线上线下数据一致,对需办理转移、退休等业务的个别人员可出具个人征集单征缴(即点对点征缴到账),这样做,可及时督促欠费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保欠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承办人:王琴玲  电话3075604

10、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采取试点先行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人社局按照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统一部署,配合其对市级人才工程,人才计划进行调整完善和优化组合,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才工程、计划和项目管理平台。后续在制定人才政策时,晋中市人社局也将配合组织部门探索研究将“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列入引才范围。

承办人:安晋荣  电话307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