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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多年来,晋中市交通管理部门一直将“老年代步车”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形成常态严管工作机制,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对销售源头的管理。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从源头上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综合管理,采取有效手段净化市场。同时,晋中市交警支队也将进一步加大社会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购买、驾驶“老年代步车”行为的危害,引导教育群众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老年代步车”。二是加强“老年代步车”的上路管理。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驶进行重点管理,对查获的“老年代步车”依法进行暂扣,并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另外在管理过程中不断摸索、完善符合晋中本地实际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有效降低“老年代步车”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三是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晋中市交警支队将加大力度对销售商进行宣传,上门送达告知函,并要求销售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进行车辆销售,诚信、规范、守法经营,严禁出售各类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老年代步车”。

承办人:孔琪  电话2422231

2.关于继续加强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目前《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2020年7月27日经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针对电动三轮车有明确规定,属于工信部每年下发批次目录中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按照机动车进行办理和处罚。但针对电动四轮轿车由于没有上位法和我国工信部出台的相关目录作为支撑,无法明确区分这类电动车是否可以办证上牌照,导致无相应的处罚法律和处罚依据。目前公安交管部门一方面晋中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和三勤合一进行了联合执法,针对市城区乱停、乱放和违法上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进行警告、教育、整改,警告或教育后仍未整改的依法进行扣留;另一方面根据2021年4月6日晋中市政府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晋中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该类车辆的生产、销售、经营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承办人:孔琪  电话2422231

3.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从实际性能上看应当作为机动车管理,但当前法律存在空白,公安交警部门无法确认的车辆类型并确认其准驾车型。目前主要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对销售源头的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从源头上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综合管理,采取有效手段净化市场。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购买、驾驶“老年代步车”行为的危害,引导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老年代步车”。二是加强“老年代步车”的上路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将“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驶进行重点管理,日常工作中,路面交警对查获的“老年代步车”依法进行暂扣,并对驾驶人进行教育。三是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通过上门送达告知函,并要求销售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进行车辆销售,诚信、规范、守法经营,严禁出售各类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老年代步车”。

承办人:孔琪  电话2422231

4.关于在晋中市城区安装智能型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人行横道安全智能型信号灯能更好的规范车辆和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的交通行为,在保证城市交通安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规范引导交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2018年以来,交警支队在城区10处人行横道安装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自动抓拍设施,在榆次八中、九中、窑上小学、职业技术学院等行人通过集中的地方安装行人过街信号灯7处,经纬厂二生活区人行道正在安装行人过街信号灯即将投入使用,在榆次区中医院人行横道安装行人过街提示装置一套,上述设施的建设使用对保障人行横道交通安全、规范交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交警支队将根据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继续推进人行横道信号灯建设工作,特别是代表提出的安装智能型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建议,交警支队会采用国内先进技术,不断完善晋中市交通安全设施建议,为晋中市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利、舒适的交通环境。

承办人:阴立强  电话2421559

5.关于严格管理我市城区小街小巷汽车停放的建议

办理情况:关于严格管理晋中市城区小街小巷汽车停放的建议,晋中市交管部门结合市城区实际,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一是自2019年3月份开始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时针对小街小巷施划停车位911个。截止目前,已增设施划1030。二是自2019年—2020年以提档升级攻坚行动为契机,对10处老旧化严重的、车流量密集的小街小巷进行了合理规划。一是完善标志、标线、标牌;二是修补、施划停车位;三是设立限时停车标志。三是关于制定全市有关车辆停放制度和建立执法管理队伍,晋中市目前对于车辆停放制度尚未规定,晋中市交警支队针对该类问题,与市公安局于2019年建立了“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方式,针对市城区小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开展联合治理,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四是公安交管部门积极与晋中市各职能部门共同制定了《晋中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进行了八次常务会议研究。该办法正式实施时可统筹市城区所有公共停车场进行统一协调,规范收费、合理停放、合理开放,为市民创造出行方便、安居乐业的生活工作环境。

承办人:孔琪  电话2422231

6.关于尽快解决晋中学院南家属院顺畅出行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交警支队为尽快解决晋中学院南家属院顺畅出行,经是公安交管部门认真研究,实地调研,开展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收到提案后马上安排民警在晋中学院南家属院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初步治理意见。二是待城管局等部门对绿化隔离带拆除后,支队组织现场情况安排指挥中心、设施处以及直属大队在小区出口、非机动车道等位置设置提示、警示、减速慢行标志。

承办人:张利军  电话3602019

7.关于整治低速电动车乱象保障交通安全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交警支队一是关于提案中四轮低速电动车的问题。目前《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2020年7月27日经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针对电动三轮车有明确规定,但针对低速电动四轮车由于没有上位法和我国工信部出台的相关目录作为支撑,导致无相应的处罚法律和处罚依据。二是关于源头管控,消灭低速电动车市场。2021年4月6日晋中市政府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晋中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一步交警支队将积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该类车辆的生产、销售、经营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三是逐步淘汰,整治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交警支队与晋中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和三勤合一进行了联合执法,针对市城区乱停、乱放和违法上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进行警告、教育、整改,警告或教育后仍未整改的依法进行扣留。四是宣传引导,推广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辆。交警支队将加大力度做各种宣传标语、视频在各重点路口、路段、小区、学校和各类媒体进行交通安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承办人:孔琪  电话2422231

8.关于治理机动车远光灯滥用现象的建议

办理情况:滥用远光灯问题的确为广大司机朋友带来很多困扰,对交警部门来说,也是执法的难点。现有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缺少针对这一违法的有效管理,交警部门只能依靠夜间组织警力设卡拦截的方式进行,这种执法方式不仅费时费力,同时对交警的人身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也会因驾驶人迅速切换近光灯而导致执法争议。据统计,在夜间交通事故中,超过三成的车祸与夜间车辆违法使用远光灯有关,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对此,晋中市交警支队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治理,一是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夜间行车安全培训教育。督促驾培机构强化对初领驾驶证人员的培训教育,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法行为;二是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对滥用远光灯导致的典型事故案例和夜间安全行车规则进行广泛宣传,增强驾驶人夜间行车的安全意识。三是是加强夜间执法,严查滥用灯光违法行为。晋中市交警支队将不间断组织开展夜间巡逻执法,加大对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查处力度,从路面上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创新管理模式,探索研究智能化自动抓拍系统。借鉴福州等外地交警部门先进经验,研发智能自动抓拍远光灯违法系统,实现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违法的自动抓拍、自动识别、自动上网。五是推动顶层设计,加装灯光自适应调控功能。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建议,推动立法完善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督促车辆生产企业加装远光灯自动调节装置,从根本上解决远光灯滥用问题。

承办人:张彦斌  电话2425017

9.关于 “礼让斑马线”的几点建议

办理情况:关于“礼让斑马线”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焦点,现阶段公安交管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一是晋中市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紧抓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借助电视、广播、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礼让斑马线”,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市民安全、文明出行。二是在市城区范围内对九中门口、八中门口、农校门口、窑上小学、医科大学、晋中学院、顺城街的非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两侧安装了7个红绿灯。三是在过街天桥和斑马线较近的区域,取消了斑马线的30余处。四是同时晋中市交警支队也对岭上公园、西苑小区、二生活区、榆次区中医院、三水小区、安宁新村行人斑马线路口安装了抓拍设备6个。

承办人:李杰  电话2425017

10.关于开展整治市城区非机动车乱象行动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电摩、电动汽车、非机动车、老年人代步车的交通秩序,主要采取以下管控措施,一是加大路面执法。在目前相关政策尚未明朗的情况下,晋中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对电摩、电动汽车、非机动车、老年人代步车的管控力度,并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对于老年人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要以引导说服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对于年轻人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杜绝以老年代步车为理由违规驾驶、乱闯乱抢的现象。二是加强对销售源头的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从源头上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综合管理,采取有效手段净化市场。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购买、驾驶“老年代步车”行为的危害,引导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老年代步车”。三是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晋中市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对驾驶电摩、电动汽车、非机动车、老年人代步车占道行驶、超速行驶、随意横穿机动车道、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货载客等违法的宣传曝光力度,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舆论氛围。

承办人:刘小丽  电话2425017

11.关于尽快解决汇通南路与铁路交叉口处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汇通南路长5.1公里,双向8车道,安装中心隔离护栏及机非隔离绿化带,非机动车道道边施划停车位。汇通南路与铁路交汇处,由双向8车道变为双向4车道,机非无隔离,此处铁路担负晋中油库的油料运输,近年来车流量激增,此处一直是城市交通道路的堵点。公安交警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控,一是认真分析道路交通流量,研判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交通信号配时,使配时动态化、职能化、科学化,最大限度的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二是加强此路段巡逻管控,加大此路段重点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按照“停车进位、停车顺位”的要求,严厉处罚机动车违法停车,加强行人、非机动车常见交通违法的劝导教育和处罚力度,引导文明出行。三是强化交通出行诱导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短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为群众提供实时、准确的路况信息和交通管理信息,及时发布交通管制等提示信息。

承办人:郭正  电话2662277

12.关于解决长凝镇318省道(西长凝-相立村路段)安全隐患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郝文瑞汇同支队指挥中心、设施中心及交通智能设计公司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了《长凝镇318省道(西长凝-相立村路段)优化说明报告》。二是直属三大队根据调研情况向支队设施中心提交该路段标志标线施划方案报告,待上级批复后,指定专人跟进,于近期进行施划。三是直属三大队已在西长凝入村口、龙泽养老院安装具备测速功能卡口2处,现已经过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技术标定,进入社会论证阶段,待相关程序完毕后立即启用。四是因其他需安装设施未纳入支队本年度财政预算,无法施装,现直属三大队已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将所列项目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五是直属三大队现已根据实际情况,责成长凝中队制定了长凝镇区巡逻管控实施方案,加大镇区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该路段道路畅通。

承办人:郝文瑞  电话307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