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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并有效化解登记过程中村民矛盾纠纷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发挥传统范畴和创新领域人民调解作用,发挥职能优势,突出调解服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对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有效联动。以司法所建设“雪亮行动”和“精品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专项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统模式和创新领域统筹推进,实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公安掌上派出所、智慧调解服务三大系统高效对接,“三调联动”初步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2020年,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围绕“三治三零”创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三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地域”优势,整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专业领域和行业领域资源优势,进一步运用山西智慧调解平台、山西法网及其他网络线上调解平台优势,逐步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大调解格局。

承办人:王志兵  电话199******6085

2.关于有效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市司法局紧紧抓住法治服务普法先行这一重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市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全覆盖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加快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调解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扎实开展各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将法律顾问制度引入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工作中,主动参与依法决策化解矛盾,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及“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晋中仲裁委员会在完善仲裁工作制度上下功夫,通过强化办案质量搞好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仲裁公信力。推进“赋强公证”工作,充分发挥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优势。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承办人:王志兵  电话199******6085

3.关于推进我市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办理情况:目前,市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推进我市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效果显著。一是坚持普法先行,在全市稳步推进乡村普法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教育阵地全覆盖三项行动,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二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调解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实体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一体化推进,实施公共法律多元化服务,重点做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开辟律师通道,积极办理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加快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点,坚持普法先行,持续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市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承办人:卢旺  电话15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