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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1.对提高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

办理情况: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探索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形式。通过新建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推广嵌入式养老模式,在社区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为周边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机构入住、康复训练、配餐用餐等基本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对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的要求。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2.关于智能社区的建议

办理情况: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平台和智能设备的有效联动,实现对老年人应急情况的预警、监测、定位、实时警报与救助等功能,加速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落地,逐步开展线上线下同步、便捷精准、安全高效的养老服务。推广“互助式”养老服务,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弘扬孝道文化,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的独居、空巢等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3.关于依法规范社会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严格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教育、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一是通过专项整治、年报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审核各民办学校财务状况、日常活动开展情况,引导各民办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自身内部管理;二是加强对民办学校进行抽查检查,通过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各民办学校日常活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承办人:赵晨  电话2638491

4.关于关注儿童福利院儿童心理健康的建议(105号)

办理情况:一是建立关爱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市民政局申请市级财政22.86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金色麦田心理咨询中心,为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市儿童福利院设立了社会工作室,与山西医科大学社会工作系合作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院内儿童提供心理健康辅导服务。三是落实定期走访制度。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对本辖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至少每月走访一次,了解孤儿的心理状况,分析其心理需求。四是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晋中市人社局通过“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在家庭寄养集中的县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为主题的宣讲。

承办人:郑丽芳  电话2638406

5.关于加强新冠疫情背景下我市基层社区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开展市县两级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素质水平。二是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了 “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框架。三是加强社区业主自治和物业服务管理,建立物业管理进社区长效机制,开展设区市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四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助推服务主体日益多元。

承办人:麻瑞崚  电话2638880

6.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康养产业打造康养晋中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稳步推进原有5家康养小镇建设基础上,积极向省民政厅推荐申报了19个康养产业项目参加全省第二届“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康养项目合作交流会,其中榆次小西沟文旅康养小镇现场与榆次区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积极参与第十二届中博会康养产业专题会展,结合实际制定参展方案,指导推荐2家康养企业参加会展,大力宣传推广展示晋中市康养产业发展成果,为康养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营造环境奠定基础。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7.关于尽快完善城区门牌编号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完善相关政策。待《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后,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晋中实际,牵头修订《晋中市地名管理办法》,完善政策。二是建立联动机制。针对城市门牌管理现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制定门牌规划,对不规范、不标准的门牌进行清理整治等工作,及时建立门牌信息系统,为广大群众更好地提供地名信息服务。三是做好监管工作。着力打造监管新模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相关工作机制,严厉查处私自编制门牌号码,不按标准悬挂门牌标识等行为。四是开展广泛宣传。借助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与自身生活相关的密切性,提高人民群众主动申请办理门牌号码的自觉性。

承办人:曹永鸿  电话2638440

8.关于强化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保障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1年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领导小组继续牵头试点工作,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持续做好市老年养护院的宣传推介工作,进一步提升入住率。配合晋中市委宣传部、晋中市卫健委等单位,全力做好健康老龄化理念宣传,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推进健康老龄化理念深入人心。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9.关于多元化养老模式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随着2020年3月晋中市以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成立了市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总思路,同步推进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培育多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全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全市养老服务业得到了显著较快发展。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10.关于“以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为切入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在稳步推进原有5家康养小镇建设基础上,积极向省民政厅推荐申报了19个康养产业项目参加全省第二届“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康养项目合作交流会,其中榆次小西沟文旅康养小镇现场与榆次区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积极参与第十二届中博会康养产业专题会展,结合实际制定参展方案,指导推荐2家康养企业参加会展,大力宣传推广展示晋中市康养产业发展成果,为康养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营造环境奠定基础。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

11.关于推进我市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城乡社区治理总体布局,制定本地区专项规划,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加大建设支持平台力度。推进县区、街办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支持平台建设。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区社会组织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或具备条件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为主体承接购买服务事项,并由其提供资金代管服务、指导督促项目实施;三是推进融合发展。发挥各地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民政与其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间业务衔接,形成部门合力。

承办人:赵晨  电话2638491

12.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

办理情况: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市政府出台了《晋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要促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和规范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了加大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建设力度,切实增加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供给,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资金补助办法》(市民发〔2020〕34号),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专门从事老年人养护、托管、康复等服务的非营利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新建、改扩建的医养结合民办养老机构,分别按每张床位6000元、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建、改扩建的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分别按每张床位3000元、15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承办人:张晓丽  电话263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