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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将劳动教育纳入我市基础教育及中考评价体系的建议

办理情况:多年来,晋中市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11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建立了小学、初中、高中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课堂教育、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互为一体的劳动教育体系。2015年,教育部确定晋中市为全国10个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单位之一,市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在经过两年实验的基础上,全市落实劳动教育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社会对劳动教育的认识整体加强,劳动教育的实施方式基本完善。2017年后,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被评为首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全市劳动教育快速发展。2021年4月2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市委〔2021〕10号),从目标、原则、措施、保障机制等方面架构了区域整体推进劳动教育的体系,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工作重点。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劳动教育工作的落实工作,努力补齐劳动教育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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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导向,落实调整作业结构、催生课堂变革、完善绿色评价等方面着力。二是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市教育局编写以减负提质为主要内容的家长读本,引导家长在理念、认识、行动上紧跟时代。破解“学校减负家庭增、教师减负家长增、校内减负校外增”难题。三是制定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大管理”的实施意见,把五大管理的内容、目标、举措解释到位,做到全员知晓、家长支持,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给学生提供充足的睡眠、玩耍的空间、学习的平台、锻炼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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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建设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基础教育格局的建议

办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要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加快推进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续深化全省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水平均衡发展。未来三年,全市将优化义务教育学校427所(其中小学313所,初中114所)。经过义务教育学校优化布局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基本实现,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基础教育新格局基本形成,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集中,加快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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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设立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印发了《关于印发晋中市交通运输、教育、科技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50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设立教师培训专项工作补助,所需资金按照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经费隶属关系统筹安排,其中: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活动,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活动,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市级财政设立了市级师资培训专项资金500万元,统筹支持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培训。中共晋中市委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4月印发了《对县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实施方案(试行)》(市政教督办〔2021〕1号),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中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资金是否列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年度考评,也将教师培训开展情况和培训资金支出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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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联合市体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建立了学校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定期研究学校体育工作的机制。二是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重智育轻体育”倾向。2013年晋中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教基字〔2013〕4号)。近三年,市教育局又以市政府名义先后印发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93号)和《关于印发<晋中市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市办发〔2021〕3号)。对学校体育工作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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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落实黑白名单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办学、超前教学、教师无资质、布置校外培训作业、价格虚高、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作业负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广泛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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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特殊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继续坚持特教特办,普惠优先的原则,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二是制订《晋中市特殊教育第三期提升计划》,全面规划部署特殊教育发展方略,构建更加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教育+康复+职业培训”为一体的特殊教育体系,尝试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智力障碍学生职高班,并要积极创造条件尝试接受自闭症儿童入学。四是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依托晋中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盟,大力度提升全市家庭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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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关注青少年近视的建议

办理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及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分工逐项、对照梳理、建立健全部门防控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校校有1名专职校医。会同市卫健委加强对全市学校校医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健康副校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入校指导功能。家校携手,通过相关公益等平台,开辟青少年视力保健专栏,普及用眼卫生和视力保健的知识和技能。在全市中小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微信群、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普及近视防控知识。结合“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爱眼日”等卫生日,开展空中课堂、知识问答等活动。同时,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普及健康大数据管理监测平台,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管理,认真做好学生的视力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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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依法规范社会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将严格落实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对“退费难”“培训合同使用不规范”等方面加强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落实黑白名单制度,从严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办学、超前教学、教师无资质、价格虚高、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作业负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广泛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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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取消部分课外培训机构 民办非营利企业资格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落实黑白名单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办学、超前教学、教师无资质、布置校外培训作业、价格虚高、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作业负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广泛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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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与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要健全安全教育预防机制。指导学校规范安全课程开设,加强安全常态教育。组织开展防火、防震等安全演练,按标准配齐配套安全防设施及器械,并积极推行就餐、户外活动等班级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二是完善安全风险应对机制。指导学校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增强学校抗风险能力。三是建立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指导学校按规定购买校方责任险,并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校外实习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化解风险功能。四是构建安全家校协同机制。依托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会等,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和配合,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履行学生教育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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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注我市在线教育消费领域存在的新型非法网贷问题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司函﹝2019﹞8号)精神,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审核工作由山西省教育厅负责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市教育局将加大网课受骗导致非法网贷的宣传并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按照省教育厅安排,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协助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做好“在线教育消费领域存在的新型非法网贷”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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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积极落实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培训教师准入”等方面加强监管,落实黑白名单制度,教师资格备案公示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办学、超前教学、教师无资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严格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作业负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广泛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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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推进我市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课堂的建议

办理情况:长期以来,市教育局积极努力做了许多工作:要求中小学校每周必须有一节书法课,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业书法教室,并要求县级教育局定期督查;每年对中小学书法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先后系统培训书法教师700余人次;2014年启动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充分利用书法名家这一资源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每年分东山片区和南通蒲片区组织书法联片教研,不断提升师生的书写技能。积极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的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在今后的工作中,晋中市教育局将重点开展书法教育,加强书法教育的督导,将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书法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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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落实黑白名单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办学、超前教学、教师无资质、布置校外培训作业、价格虚高、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加强“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作业负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广泛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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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加强我市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为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问题,市教育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教基字〔2021〕11号),对课后服务的工作原则、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经费收支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其他四部门,持续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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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小眼睛大事业继续夯实疫情下的近视防控的建议

办理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及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分工逐项、对照梳理、建立健全部门防控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校校有1名专职校医。会同市卫健委加强对全市学校校医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健康副校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入校指导功能。家校携手,通过相关公益等平台,开辟青少年视力保健专栏,普及用眼卫生和视力保健的知识和技能。在全市中小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微信群、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普及近视防控知识。结合“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爱眼日”等卫生日,开展空中课堂、知识问答等活动。同时,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普及健康大数据管理监测平台,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管理,认真做好学生的视力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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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与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要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积极主动向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推进《中小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条例》尽快落地。二要积极推行“互联网+”校园安全防控。鼓励学校进一步引进互联网、物联网技术 ,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云平台,实现安全教育、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应急演练、校园安全巡查等与校园广播、校园监控及管理人员手机终端的互通融合,做到手机联通、设备联动、人员联管和综合联控。三要健全安全治理机制。指导学校规范安全课程开设,并加强安全常态教育。动态开展防火、防震等不同类别的安全演练。建立健全政法、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的校园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提升校园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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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于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制定政策提升标准。出台文件,规范要求、提升标准、细化方案、抓好落实。二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做到“两课一结合”,将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活动课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相结合。开展疫情心理辅导,开通心理辅导热线375条,咨询人次达1370次。通过微课、钉钉直播等形式线上心理辅导达5653次。三是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职教师具备本科专业及以上学历,培训服务实行“分层分类学习,到校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四是搭建家校合作平台。推行《家校协同育人读本——叩开孩子的心门》,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育人方法,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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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加强中学教育阶段国际合作办学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积极向委员宣传相关政策。针对将国际教育培训学校列入中考招生计划的建议,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0〕5号)文件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对于有意愿举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的普通高中学校,省教育厅要对其进行多方面方面详细评估,符合条件的,允许其举办相应的“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省教育厅有权研究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并对国际合作办学模式、境外合作方办学资质、学制、课程结构、师资管理、学生管理、评价及考核、规范国际合作办学行为等提出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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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关于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晋中市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除榆次区、介休市、平遥县,其余县区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各县区落实公办园生均经费、普惠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制度,出台了新调整收费标准政策。多渠道补充了保教人员,完善了城乡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制定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与细则,教育帮扶制度,促进了全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下一步,晋中将持续推动公办园建设,普惠民办园发展。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和生均财政补助制度。多渠道补充保教人员。加强教研训、专业竞赛活动。昔阳县借助晋中一幼精准帮扶的契机,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范办园,达到标准班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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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关于依托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工程艺术实训中心建设晋中市美术馆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晋中市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和建设,已建成晋中市博物馆、晋中市图书馆、晋中市科技馆,虽然“三馆”的建成,可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日益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专业基础强、实力厚、水平高,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上都局晋中一流水平。以学校二期工程艺术实训中心建设为依托建设晋中市美术馆,建成后学校和社会共用,既可以丰富广大师生和社会群众的精神生活,又可以资源共享,节约建设和维护成本,是一项利民利校利师生的好项目。市教育局大力支持学校建设该项目,与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及时沟通,力争将该项目安排到2022年重点工程项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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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关于在职教港发展高质量职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建议

办理情况:《关于在职教港发展高质量职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建议》中针对企业人才短缺问题,提出了加强专业顶层设计、增强实践教学环节、对毕业生做调研回访、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等建议。职教港规划占地1.15万亩,预算总投资235亿元。2019年启动建设以来,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思路推进建设,整体工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将从以下方面继续努力:一是打造晋中职教港人才培训新高地 人社部门已经批准备案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职业等级认定机构,开展20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面向社会开展10个职业(工种)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培训力争让60%的培训人员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为社会输送更多的技术技能人才。二是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共建“产业学院”,打造育人新方式。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坚持开门办学,与企业、行业携手人才培养,校企双向赋能,大力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新方式。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集团化办学、企业办校、校办企业等校企合作模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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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家庭教育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家庭教育系列重要论述,明确家庭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基本遵循,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家长学校建设。以家长学校为抓手发展家庭教育。建章立制,实现家校共育制度化和规范化;扎实推进,实现家长学校全覆盖;丰富载体,实现家长学校教育效益最大化;完善内容,推动实现家长学校课程化。三是推进协同育人。出台《晋中市教育局家校协同减负措施》,推行《家校协同育人——叩开孩子的心门》育人读本,做好家校协同育人,构建家校共育机制,加强小学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四是发挥联动优势。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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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关心晋中市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制定政策提升标准。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晋中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提升标准体系》《教育管理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范》,促进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实现“两课一结合”。开展疫情心理辅导。开通心理辅导热线375条,咨询人次达1370次。通过微课、公益讲座、钉钉直播等形式线上心理辅导达5653次。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培训服务实行“分层分类学习,到校服务指导”。四是推进家校协同。出台《晋中市教育局家校协同减负措施》,推行《家校协同育人读本——叩开孩子的心门》,做好家校协同育人,构建家校共育机制,加强家校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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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关于传承中医药养生文化 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事业的建议

办理情况:《关于传承中医药养生文化 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事业的建议》提出的把“中医药养生保健”作为“文旅融合”“全域旅游”的重点配套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把中医药养生保健纳入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等建议高瞻远瞩,对晋中市职业教育提升专业内涵、增强办学吸引力、服务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后晋中市教育局将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教育部门要积极与卫健、文旅局等单位合作,挖掘梳理晋中市中医药文化资源,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搭建中医药文化交流平台,扩大晋中市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同时对接社会需求,加强中医专业内涵建设。晋中卫校等开设中医专业的学校要认真研读国家政策,组织教研人员、一线教师要积极参加国培、省培,通过外出取经、内部培训等方法,深入解读专业培养要求,调整学校课程结构,将中医专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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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严格落实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惠率,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同招”,将民办占比控制在合理范围。校外培训治理方面将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落实黑白名单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办学、超前教学、教师无资质、布置校外培训作业、价格虚高、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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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关于在榆次迎宾西街建设一所中学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卫校搬迁后,晋中市教育局将全面统筹协调中小学资源,对学校进行合理布局。计划利用迎宾西街小学的资源,将其改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届时将解决周边适龄少年就读初中就近入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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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关于民办与公办教育协调发展之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确保民办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二是推进“公民同招、电脑摇号”,持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三是调控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逐步缩小民办学校的规模和占比。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宣传、招生、收费、办班等问题,实现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常态化治理。

在公办教育的发展上,全市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充分调动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激活办学活力,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晋中市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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