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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快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出台了《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按照办法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晋中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开标会,山西国新宇能充电服务有限公司取得第一批充电桩特许经营权。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出台了《工作方案》,厘清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明确一名副局长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充电设施问题。市城区第一批公用充电设施特许权竞得者山西国新宇能公司已完成了172个充电设施备案及电力报装工作,建成了6个站点120个充电设施(直流双枪)建设。下一步,将会加快推进建设专用、自用充电设施,加快充电资源供给。解决城市充电需求。

承办人:许建红  电话153******5989

2.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实行装潢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今年,晋中市继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编制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运用报纸、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以及制作宣传册、设立宣传栏、拍摄公益宣传片、志愿者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科普活动、“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媒体)、“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终端处置上以固废循环利用产业园为依托,加快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同时督促各县(区、市)按照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要求,统筹购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化收运车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配备专业人员,推进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工作。

承办人:刘建红  电话153******0842

3.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增加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出台了《工作方案》,以市电动汽车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理顺了办事流程。同时,实施专项推进,明确一名副局长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审批、财政、发改、电力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备案、电力报装等问题。市城区第一批公用充电设施完成了172个充电设施备案及电力报装工作,建成了6个站点120个充电设施(直流双枪)建设。下一步将会持续推进建设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并出台鼓励政策,满足群众需求。

承办人:许建红  电话153******5989

4.关于一次性口罩使用后分类回收处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的通知》,市环卫服务中心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普通人群使用的一次性口罩作为其他垃圾进行焚烧处置,同时做好投放和收集设施的消杀工作;如晋中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存在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时,市环卫服务中心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公共区域、居民小区、农村等区域设置一次性口罩专用垃圾回收箱,并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标准,对一次性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

承办人:宋杰  电话137******8696

5.以用促分,以技促分,推动城市垃圾分类

办理情况:通过“党建+志愿者”、“物业+”、“第三方”模式,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工作。逐步开展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作,探索适合市城区实际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中端换桶、末端分拣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末端建设中加快各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区、市)按照统筹共建、共建共享原则,逐步开展厨余垃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到2025年全市各类垃圾实现处理范围、处理能力全覆盖。

    承办人:刘建红  电话153******0842

6.关于对城区公厕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省住建厅和晋中市“厕所革命”(2018-2020年)工作规划和年度方案及晋中市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排,近三年来市城市管理局新建、改建各类公厕42座,并且全部达到二类(以上)公厕标准。在公厕选址及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周边区域性质及人口密度,设置公厕数量,设立第三卫生间,提高公厕适用性。积极与规划部门沟通协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厕建设,要求市城区新建大型商业机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临街公厕,建成后交由环卫部门管理免费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公厕管理保洁制度及考核细则,增加公厕日常保洁频次,专人保洁,多措并举减少气味,加强日常巡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达到“六无六净”标准。

承办人:宋杰  电话137******8696

7.关于加快充电桩设施建设,助力晋中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以市电动汽车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理顺流程。同时,明确一名副局长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审批、财政、发改、电力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备案、电力报装等问题。在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持续督促推进下,市城区第一批公用充电设施完成了172个充电设施备案及电力报装工作,建成了6个站点120个充电设施(直流双枪)建设(分别为:玉湖公园20个、体育公园30个、客运站20个、高铁站20个,社火公园20个、政务中心10个)。下一步,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加快推进建设专用、自用充电设施,加快充电资源供给。

承办人:许建红  电话153******5989

8.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区住宅小区内充电桩建设

办理情况:按照晋中市市政府安排,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于2020年5月开始负责全市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鼓励市城区各单位、小区、个人,加快推进建设专用、自用充电设施,加快充电资源供给。同时,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发改委与国新宇能充电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督促责任单位完成充电桩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承 办 人:许建红  电话153******5989

9.关于将海绵城市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晋中市推进海绵规划建设评估全过程管理。完成了《晋中城区(榆次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和海绵城市自评估报告,基本摸清了底数。融合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进了四大类项目,累计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约14.38平方公里,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一是计划由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单位职责及工作内容。二是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和我省其余地市的经验做法,目前,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已对接中规院相关专业人员。三是晋中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了《晋中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逐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最后一环。

承办人:许建红  电话:153******5989

10.关于尽快解决晋中学院南家属院顺畅出行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学院南家属院位于中都路西侧、堡新街北侧,由于临街土地出让,仁信医院建设后,晋中学院南家属院大门向北迁改,导致家属院大门出口与花池正对,居民出入存在安全隐患。

鉴于现状情况,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已在征求交警部门同意后,将该处花池向北拆除4米并恢复道路。

承办人:郭根水  电话139******8868

11.关于规范运行供热企业提案

办理情况:2017年,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城镇供热服务》(GB/T33833-2017)中明确“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室内、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应低于18℃”,针对用户不达标问题,晋中市城市管理局要求各供热企业做好相关退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供热服务工作,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供热工作组上门服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属于供热公司的个性问题记录在案,限时要求供热公司做出整改,属于居民所有供热系统共性问题做好告知工作,督促供热公司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城市管理局也在积极修订《晋中市城区供热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供热立法来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承办人:杨平世  电话3169267

12.关于加快晋中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主要从两个方面推进。一方面出台了《工作方案》。以市电动汽车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理顺了办事流程。另一方面专项推进实施。明确一名副局长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备案、电力报装等问题。市城区第一批公用充电设施完成了172个充电设施备案及电力报装工作,建成了6个站点120个充电设施(直流双枪)建设(分别为:玉湖公园20个、体育公园30个、客运站20个、高铁站20个,社火公园20个、政务中心10个)。下一步,将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出台鼓励政策,争取资金支持,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承办人:许建红  电话153******5989

13.关于对晋中市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按实际重量收取医疗垃圾费用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至少两天收运一次医疗废物。就全国医疗废物处置发展现状来看,绝大部分城市的医废处置单位目前还是普遍采用(医院)按床位与(诊所)按㎡计价结合的方式计价。山西省地处中部,经济发展较为滞后,各地医废处置单位也全部采用(医院)按床位计价的医废处置费计价方式,晋中市作为山西经济发展中等城市,目前医废处置运营费用依然部分依靠地方财政补充。而且如果计价方式调整为按医疗垃圾重量计收,就会存在医疗单位为了减少缴费金额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的潜在风险。为了避免此种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结合省、市实际情况,城市管理局认为将医院的医废处置费按医废重量进行计价的条件尚不成熟

承办人:宋杰  电话:137******8696

14.关于高峰期环卫车“抢路”作业等现象的提案

办理情况:环卫部门今年已对作业方式及时作出调整。通过调整洒水作业时间、调整洒水作业方式、采取喷雾降尘作业、优化道路保洁作业流程等方式,不断提升道路洁净度,提高道路精细化作业成效。

承办人:赵宏建  电话158******8555

15.关于推进餐饮节约减少资源浪费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晋中市城市管理局积极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落实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申报制度。同时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学习借鉴国内餐厨垃圾数量额度核实先进经验及办法,与相关部门配合,探索适合晋中市实际的餐厨垃圾数量核定办法,尽快落实市城区餐厨垃圾数量额度核定制定,将市城区“餐饮节约、减少资源浪费”落到实处。

承办人:宋杰  电话137******8696

16.关于增加出租车充电站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以市电动汽车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审批、发改、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电力等部门工作职责、理顺了办事流程。二是进行专项推进,专人负责。明确一名副局长牵头,多次组织审批、财政、发改、电力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备案、电力报装等问题。市城区第一批公用充电设施完成了172个充电设施备案及电力报装工作,建成了6个站点120个充电设施(直流双枪)建设。下一步,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将按照《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出台鼓励政策,加快充电资源供给。

承办人:许建红  电话153******5989

17.关于尽快拆除辽阳路口与龙湖大街十字口东南侧违章设施,解决上万居民出行难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对该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设施,需由规资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认定,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将依据认定结果进行依法查处;二是由执法队长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持续加大拆违控违工作的整治力度;三是营造氛围、加强宣传,从源头上控制违章建筑的发生;四是提高管理标准,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错时值班制度,实现全时段无缝隙管理,巩固整治成果;五是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拆违控违成果。

承办人:贾志君  电话180******3816

18.关于协调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启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晋中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出让流程,完成了项目可研编制,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了《晋中市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将依托智慧停车系统,坚持“应纳尽纳”的原则,逐步将对外开放小区、商场等独立运营的社会停车场纳入系统管理。二是加快推进立体车库建设工作。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在市城区试点建设三处机械式立体车库(寿安里立体车库项目、榆次区人民医院立体车库项目、太谷区立体车库项目)。上述立体车库建设完成后,不仅会解决市城区重点区域停车难题,同时也将对晋中市立体车库产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承办人:赵玉玲  电话159******1677

19.关于解决餐厨废弃物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已将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二期项目列入2021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设计处理能力40吨/日,计划2021年底建成投产。该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市城区及四环以外餐厨垃圾处理需求。据了解,目前国内存在多种餐厨废弃物肥料化的处理工艺,但国家住建部、农业农村部至今未出台餐厨废弃物肥料化的相关国家标准与规范,无法明确界定餐厨废弃物肥料化后的含盐量、重金属、病原性及其他残存微生物标准,导致餐厨废弃物肥料化后销路不畅,经济效益不明显,无法实现项目持续性运营及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

承办人:宋杰  电话137******8696

20.关于加快晋中市充电桩布点和开放特许经营权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晋中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开标会,山西国新宇能充电服务有限公司取得第一批充电桩特许经营权。在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持续督促推进下,市城区第一批公用充电设施特许权竞得者山西国新宇能公司完成了172个充电设施备案及电力报装工作,建成了6个站点120个充电设施。下一步,将会按照《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鼓励各单位、小区、个人,加快推进建设专用、自用充电设施,加快充电资源供给。

承办人:许建红  电话153******5989

21.关于对道路两侧的树木枝杈多、影响两侧居民生活和安全隐患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积极办理落实。市城区道路行道树修剪工作已于3月份开始,修剪顺序为先主干道后小街小巷,菜园街等街道属于小街小巷,行道树的修剪工作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树木修剪标准,积极对菜园街等小街小巷和十字路口、丁字路口行道树进行修剪疏枝,修剪后树木要高度合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让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出行环境,减少事故的发生。二是持续排查市城区各小街小巷和十字路口、丁字路口行道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承办人:牛树林  电话3169319

22.关于加强我市城区中水综合利用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中水管网建设。一号路线(污水厂—蕴华街—新能源区以西)管网建设。已列入晋中市2021-2022年中水实施计划。目前已完成约6公里管线。二号路线(污水厂—科创园—瑞光)建设。瑞光以南晋商公园及高校园区的管线建设,计划同“五水出山”(龙城区域—高校区段)项目同步实施。三号路线(污水厂—国电—东北延伸)管网建设。已例入实施计划,根据道路建设同步实施。二是推进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拟在高校园区、龙城大街区域建立中水回用示范工程进行实例研究。三是强化政策支持。《晋中市城区中水回用实施方案》已明确制度保障。助推晋中市中水回用的发展。

承办人:张鸿  电话134******0621

23.关于以强化污水处理为“突破口”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工程,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全市共投资7.97亿元,完成市城区、太谷、平遥、榆社、灵石、介休、左权7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工程,晋中市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得以提升,满足未来城镇污水处理需求。二是实施污水处理提效改造工程,提高出水水质。全市14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实施保温提效工程。三是实施汾河流域进水调节池建设,解决初期雨水污染。四是实施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彻底解决汛期污水溢流污染。市政府印发了《晋中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21﹞10号),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完成市城区及县(市)城区范围内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承办人:张鸿  电话13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