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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强居民小区规范化养犬的建议

办理情况:接到148号建议后,晋中市公安局立即安排专班进行办理,并邀请市人大深入市公安局及基层公安机关开展调研。关于韩斌代表提到的养犬管理工作,2020年10月1日《晋中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晋中市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目录》《关于核定养犬管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中市主城区犬只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配套《条例》实施,规划32个犬只免疫点,依托属地派出所窗口、宠物医院等场所设立“一站式”便民服务点进行养犬登记,并全力推动晋中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流浪犬集中收容整治行动4次,常态化收容流浪犬2400余只。

联系人:宋彦彬  联系方式:189******1308

2.关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通知辩护人制度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裴正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通知辩护人的建议》,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性出台了《晋中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意见,坚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联系人:宋彦彬  联系方式:189******1308

3.关于理顺二手房户籍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二手房户籍问题,2019年3月,市公安局已向各分县局转发山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对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居民落户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拒不迁出户口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的原住户,公安机关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是公安机关采取电话通知、张贴公告等方式,履行告知原住户应当迁出户口的义务。告知文书需存档备案;二是履行告知义务后一个月内原住户仍未办理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将其户口迁往公安派出所设立的社区集体户;三是公安机关按照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办理户口迁入。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户籍政策宣传力度和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有关规定的知晓率,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联系人:宋彦彬  联系方式:189******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