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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农业生态工程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

办理情况:生态工程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理想方式,既能减少水肥资源的浪费,又可以缓解我市北方地区春浇缺水的现状。我市已建成的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即采用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收集池,用于附近的农田灌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利用需要根据具体的水质水量和排放特征确定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对于生态环境敏感的地区,则需要采用水质标准较高的治理模式,比如晋中市汾河流域沿岸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一步,我们将在适宜地区采用农业生态工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联系人:冯丽丽  联系方式:158******2511

2.关于对企业加强环保相关指标培训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几年来,我市按照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要求,先后开展了砖瓦窑、铸造业、工业锅炉等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的培训,通过各类的培训授课,让企业认识到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具体要求和针对性的改造措施。开展进餐饮、进工地、进加油站、进社区、进废品收购站“五进”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实地查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交流学习企业在环境保护管理和治理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了解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增强发展信心。

联系人:张全茂  联系方式:130******6060

3.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备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筹备我市的管理制度。同时,借鉴太原市的监管方法,对信息注册、号牌编制、排放检测、使用登记、执法检查和违法处置等环节,做进一步细化,形成闭环监管模式。同时,制定高效可行的检查计划,提高联合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切实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管。

联系人:程占涛  联系方式:135******7338

4.关于加强农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

办理情况: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发布并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并积极谋划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经费,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申请省、市、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统筹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解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运营经费不足等问题。

联系人:冯丽丽  联系方式:158******2511

5.关于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及特定时间停工停产管控与经济发展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1年11月以来,针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为减少区域污染影响,我市已累计启动五次预警管控措施和一次橙色预警,时长共计1199个小时。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我市针对27个重点行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自主权相对较少,差异化管控实施清单化管理。我市严格按照绩效分级评级标准,依据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在满足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确定企业等级,形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清单须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初审,并通过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平台上传生态环境部复审,经国家、省同意后实施。

联系人:郭凌  联系方式:150******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