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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大对晋中国家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统筹考虑晋中市、太谷区、晋中国家农高区水资源配置,加大对晋中国家农高区供水工程的投入建设,保障晋中国家农高区城镇、工业以及农业用水需求。省政府分配我市黄河干流耗水指标1.3亿立方米,我局已将指标细化至各县(区、市),市政府以“市政办函〔2022〕4号”印发,其中太谷区分配黄河干流耗水指标2000万立方米。为用好用足黄河水,市水利局积极谋划、推进晋中引黄供水工程,目前正在推进可研编制和项目立项工作,力争今年基本具备开工条件。下一步将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并指导相关县(区、市)做好相关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立项和建设工作,促进工程早日发挥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支撑。

联系人:李红星  联系方式:2621519

2.关于实施昌源河流域系统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对正在实施的昌源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昌源河,汾河水系的一级支流,全长87km。去年国庆期间,我市遭受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严重的秋汛。汛后,省委、省政府安排启动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祁县昌源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便是我市去年水毁严重的支流工程,此项工程的实施按照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目标要求,不仅统筹推进了河道治理,而且同时进行了生态景观的建设,实现了河道全流域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此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日开工,2022年6月底已完工。2021年,我市开展的河湖建设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和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别对我市河湖系统治理、综合整治、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安排督办,做到了河湖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另外,对于畜禽养殖及农村污水造成的水环境污染,需要市农业部门及环保部门共同协作,才能精准治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公共卫生设施整改及清水工程建设需要环保、城建部门共同协作,才能更好的建设我们周边的河道水环境。

联系人:李怀忠  联系方式:2621552

3.关于进一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带动农民致富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共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861处,供水总人口239.6万人,从1960年起到2021年,经农村饮水解困、饮水两轮覆盖、巩固提升、供水保障4个阶段的饮水工程建设。我们目前以“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为总基调,以人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压实饮水安全地方政府为第一责任这个主体,落实好“三个责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协调加大地方政府筹集饮水安全工程保障资金力度,解决和改善好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利用“互联网+监管”这个平台,尽快完成计量(水表)设施安装,增强人民群众“水商品”意识,促使供水设施始终处于良性支行,确保饮水安全。我局还将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晋水供排〔2018〕218号)要求,配合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水源地划定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局),对339处工程进行保护区划定。

联系人:王永胜  联系方式:2621558

4.关于进一步解决改善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

办理情况: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先后历经解决人畜缺水、饮水解困、饮水安全全覆盖、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供水保障几个阶段。累计筹集资金10.7亿元,建设及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861处工程,保障了全市339.6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76%,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36%。我们目前正在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水质检测;积极实行管网改造;加强用水管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加强水费征收。

联系人:王永胜  联系方式:2621558

5.关于支持汾河灵石段河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议

办理情况:对推动下一步汾河灵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汾河灵石段地处汾河中游段,全长54.5km。去年国庆期间,我市遭受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秋汛。汛后,省委、省政府安排启动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汾河灵石段全部都纳入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省水利厅已经召开了技术审查会。对于刘亚代表提出的汾河灵石县城至夏门段采用现状河道和行洪隧洞联合运行,其余河段基本沿汾河划界治导线进行布置的解决方案及放宽治理期限和防洪标准的要求,我局需要组织水利专家及相关部门研究讨论,给予技术论证方可实施。资金方面,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对接省水利厅和县水利局,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联系人:李怀忠  联系方式:2621552

6.关于加强潇河防洪体系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对推动下一步潇河防洪体系的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潇河,是汾河的第二大支流,起源于昔阳县沾尚乡马道岭,最终汇入汾河。其中晋中市城区段,自寿阳界起至省综改示范区太原界止,长约49公里。近年来,我市曾下大力气对潇河市区段进行综合治理,全段通过以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计,不仅提高了城区段的防洪能力,而且维持了河流自然形态并增强了自净能力。每年汛前,我局均会进行汛前检查,确保管护到位,安全度汛。关于潇河一级支流白马河及涂河增设水文测站的事宜,需要协同山西省水文局晋中分局进行专家调查及论证,方可确定增设水文测站,我局会积极配合协调,以便更好的完善我市潇河防洪体系的建设。

联系人:李怀忠  联系方式:2621552

7.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对策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水利局将以“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为总基调,从以下方面改善这一问题:提升建设规模和质量,根据《榆次区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35年)》,榆次区已将东阳镇21个村全部列入蔺郊集中供水工程改扩建范围;强化源头治理力度,市水利局配合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水源地划定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局),对72处工程进行保护区划定。采取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防止水源污染;强化村级供水管理,压实饮水安全地方政府为第一责任这个主体,落实好“三个责任”,加强监管,督促村委会或运行管理单位加强蓄水池、水塔的清洗消毒。增强人民群众“水商品”意识,足额收取水费,促使供水设施始终处于良性运行;强化水质检测监管,督促区政府积极筹措经费,联合卫生疾控部门,扩大饮水工程水质检测面,争取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达到全覆盖;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健全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应急机制。

联系人:王永胜  联系方式:2621558

8.关于推动生态康养夏养基地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办理情况:十三五期间,为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昔阳县水利局依托水利工程共打深井16眼,其中包含8眼井深300m以下(包含300m)的深井,这些深井均运行正常,效益显著,有力地保障了饮水安全。昔阳县水利局对景区需要解决的村已经做了相关规划,利用乡村振兴资金,通过水利工程,包括安装净化消毒设备、新建深井、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等方式逐年逐步解决。我们也将不断强化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工程力度,高效使用中央、省、市三级农村供水保障维修养护等资金;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工程监管力度。为我市生态康养夏养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水利环境。

联系人:王永胜  联系方式:2621558

9.关于潇河源及潇河沿岸保护的建议

办理情况:对推动下一步潇河源头的治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潇河发源于山西晋中市昔阳县沾尚镇马道岭,流经昔阳、和顺、寿阳、榆次、清徐、小店区等县、区,在太原市南政区洛阳、南马村间汇入汾河,全长147km。抓好河道治理,水源是关键。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汾河流域生态景观规划》曾在沾尚镇规划潇河源湿地公园,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报批,从而申请中央、省级水利部门的资金支持,更好的开展潇河源头及沿岸的保护治理。

联系人:李怀忠  联系方式:2621552

10.关于申请解决农村供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短板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情况: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计量设施安装是我们近期工作的重点。2021年7月,省水利厅印发的《全省农村供水管理专项提升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中提出实施农村供水工程“互联网+监管”,通过安装村级智能水表,同步联网组网,搭建检测平台的方式,实现对全省行政村村级供水工程远程监管。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建设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资金筹措力度,加强饮水工程管理,完成计量设施的安装,早日实现有偿供水、以量计征、以水养水、安全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联系人:王永胜  联系方式:2621558

11.关于对南屯河进行流域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建议

办理情况:对推动下一步南屯河河道治理顺利实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南屯河发源于榆社县讲堂乡建华村石门沟附近,为浊漳北源支流。2019年榆社县编制了南屯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为南屯河的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确定提供依据。另外,我省曾编制《山西省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2030》,其中对漳河流域的河流进行了生态修复规划,南屯河也在规划之内。目前,我市正在编制《晋中市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此项条例的出台对加强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范流域内开发、利用、建设等活动具有积极作用。关于资金方面,县级水利部门要根据河道实际情况开展前期设计规划工作,才能更好的争取资金支持。

联系人:李怀忠  联系方式:2621552

12.关于以洪山泉水为突破口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建议

办理情况:围绕洪山泉保护,采取了综合治理和保护措施,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煤矿全部退出,实施洪山泉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积极推进洪山泉保护立法,按照规定严格限制新增审批洪山泉地下水。同时积极建设“河水下渗工程”,在龙凤河渗漏较强的峡谷段建设蓄水堰,增加蓄水面积,加大入渗,增加了洪山泉地下水补给量。按照全省岩溶大泉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将持续加强洪山泉保护力度,改善泉域水生态环境。

联系人:耿素红  联系方式:262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