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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简化或取消慢性病复检程序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市医保局不断在医保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一是规范审批标准。分别从2021年4月1日和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居民门诊和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及准入(退出)标准。二是优化经办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精简办理材料、优化简化经办流程、缩短申报鉴定周期。进一步明确了门诊慢性病申请资料。对于部分病种,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能够证明病情,且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再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诊断明确、易于鉴定的病种,随时受理,即时办结。三是规范基金支付范围。中草药再次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且取消了原每月15剂的限定规定。

联系人:王文忠  联系方式:186******0116

2.关于职工医保大病、慢性病报销政策调整和慢性病定点增加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建议

办理情况: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4月1日和2022年4月1日分别对全省居民慢性病和职工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准入(退出)标准进行了规范统一,并提出了各统筹区的落实要求。年初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待遇清单制度要求和全省的安排部署,对职工慢特病待遇政策进行了规范调整。从4月1日起,职工慢特病基金支付范围限定在口服药和胰岛素、干扰素注射剂,以及相关检查检验,涵盖了中药、中成药,取消了中草药每月15剂的限制。我们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医保服务。

联系人:王文忠  联系方式:186******0116

3.关于提高慢性病管理、审批、复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的建议

办理情况: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准入(退出)标准。按照国家待遇清单制度要求和全省的安排部署,今年年初对职工慢特病待遇政策进行了规范调整,下一步还将对居民慢性病待遇政策进行规范调整。同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网办”“掌办”率,对慢病经办服务“零跑腿”、“不见面”、“掌上办”和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项目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更多的医保公共服务项目惠及参保群众。

联系人:王文忠  联系方式:186******0116

4.关于推广医保支持中医日间病房管理试点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市作为首批省级DIP试点,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医保基金支付办法,以促进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和定点医院良性发展。为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中医技术,我市创新性地制定了中医优势病种的加成系数,对中医优势病种的DIP分值加成2%。2021年DIP清算中,全市各级中医院结算情况良好,亏盈比例控制在-4%至20%以内,DIP支付方式对中医的鼓励和激励效果初步显现。另外,对于代表提出的推广“中医日间病房”建议,市医保局将积极协调省医保局,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与卫健部门通力合作,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推动“日间病房”结算模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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