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办发〔2020〕24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山西农谷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打造全市以政务公开为统领、政府网站为支撑、政务新媒体为拓展、政府服务为兜底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试点创新。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直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对接省直部门,出台所负责26个试点领域(附件1)标准目录编制和落实措施,负责为各县(区、市)提供政策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选取介休市、左权县、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试点,各试点县和试点单位要紧紧围绕本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创新亮点的成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完善机制,促进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建设紧密结合,探索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

标准引领,适应基层。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该体系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及时、准确公开事关群众权益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

2020年6月底,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出台工作方案或细则,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严格审核。要视情选定1-5个乡镇(街道)或县直部门作为示范,带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按照《晋中市XXX(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6+X样表)》(附件3)出台本单位及所负责领域标准目录,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实施,并指导对口县直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9月底,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参照《晋中市XXX(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6+X样表)》(附件3)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2020年10月底,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山西农谷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晋中市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一览表》(附件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街道)在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2021年7月底,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标准目录完成对历年形成的政府信息的归类整理。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县级人民政府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2022年5月底,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实践,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对已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公文公开流程

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文件起草单位或部门应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进行前期保密审查,随公文一并报批;拟定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备案。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要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要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存在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受理的公开申请涉及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历史文件时,应由起草单位向受理公开申请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出具公函,确定公开属性并说明理由。要做好风险控制,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一是规范政策解读流程。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凡是依据省级文件制定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若省里有解读的,市里必须有相应解读。对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定可公开发布的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在报送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文件时,必须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全的,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不需解读的文件要在文件报审时予以说明。

二是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鼓励采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和传播力。各级各部门多样化方式解读量2020年不得少于70%,自2021年起不得少于90%。

三是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政府网站是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下统一、规范发布解读信息,要在文件后增加“解读”跳转链接。要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扩大受众面。2020年起,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其他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得少于50%。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山西农谷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作为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准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安全运行。

1.政府网站。一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规范管理工作。榆次区必须在2020年9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统一技术标准完成集约化建设工作,确保在11月底省政府考核中不拖后腿;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必须足额安排政府网站年度升级运维费用并列入预算,确保与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保持同步升级和数据共享;机构改革后不符合开办资格的政府网站(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市民营经济促进服务中心)于2020年7月底前退出集约化平台。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覆盖。已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单位按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范后的板块和目录开展内容保障。未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外事办、市医保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于2020年8月底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按照要求公开。三是按期完成ipv6改造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市级平台改造工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山西农谷管委会按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思路,确保标准统一、方法统一,同步完成改造工作。

2.政务新媒体。一是清理整顿。按照合规开设、提质增效的原则开展存量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工作。对于不符合开办资格条件的、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报备的、连续2个月被检查通报的政务新媒体坚决予以关停,各级各部门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二是提高质量。对保留的政务新媒体,按照一体化发展思路强化与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的融合建设管理。各县(区、市)政务新媒体全部接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日常内容保障和运行管理;市直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需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全面接入本单位政府网站;未建设独立政府网站的单位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上述工作。各级各部门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五)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一要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不同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划分,明确组织协调关系。涉及单一县(区、市)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政府部门会同涉事县(区、市)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及多个县(区、市)的政务舆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涉事县(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立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工作机制。对各类政务舆情加强研判,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效的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兴媒体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达到率,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2020年6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政务舆情协调部门及责任人,明确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承担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要按照本细则确定的目标、任务内容和工作进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组织、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试点县和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广泛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做好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市直各单位要加强业务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全面支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确定的时间节点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困难、问题、解决的建议、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评估,将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等行为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联 系 人:王  强,张亚飞

联系电话:2638348

邮    箱:jzszfbxxk@163.com

 附件: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导责任分工表(1).doc

2.晋中市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一览表(2).doc

3.晋中市XXX(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6X样表)(1).doc

4.晋中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1).doc



相关解读: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