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图文解读>详细内容

文字解读|晋中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适应新时代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晋中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急预案管理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51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晋中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28号)文件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了《晋中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现就该预案解读如下:

《晋中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风险防控、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8个部分。

“总则”部分。明确了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部分。规定全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市、县两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市、县两级指挥部分别负责应对较大、一般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分级见附件3。市指挥体系分为“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其中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单位及职责详见附件2,指挥长还可根据火灾扑救实际情况抽调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事发地县(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灭火救援组、专家技术组、人员疏散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环境监测组、善后工作组等10个工作组

“风险防控”部分。规定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社会面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监督和检查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通过社会面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

“监测和预警”部分。规定各级公安、应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充分利用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图像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加强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响应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建立火灾信息和预警发布机制定期公告火灾信息及形势研判情况,在重点防火季节及时预警对火灾多发区域、行业及时警示针对国内外突出火灾及时通报提示风险、提早防范

应急处置与救援”部分。规定: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二级、一级个等级三级响应条件为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等7项响应条件(详见附件4),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二级响应条件为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等7项响应条件(详见附件4),由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启动级响应

一级响应条件为“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等7项响应条件(详见附件4),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市长)报告由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市指挥部或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合灭火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灭火救援工作结束后一级、二级响应由市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三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响应结束

“应急保障”部分。规定市、县(区、市)两级人民政府根据火灾响应等级要求统筹协调队伍、信息、通信、物资、经费、医疗、交通、技术等资源全力保障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市、县(区、市)两级有关部门事故单位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后期处置”部分。规定善后处置工作由市、县(区、市)两级人民政府根据火灾受灾程度统筹负责。调查评估工作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市、县两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灭火救援情况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附则”部分。规定市指挥部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同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及时组织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