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hzspfwglj-2021-00037 | 发布单位: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https://www.sxj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中市定阳路500号,邮编:030600,电话:0354-3039909,电子邮箱:jzspg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密结合行政审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24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所有收文一把手件件必看、件件必批、件件过问。我局收到《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后,局领导批示局办公室按照要求落实。我们于今年6月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由卢贵斌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6项工作任务及要求内容、完成时限,明确7项主动公开内容及公开载体,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及责任科室,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健全工作制度。通过梳理相关政策文件,我们对照《晋中市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一览表》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指南》《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监管制度》等16项系列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编制完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我们分为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10个栏目,按照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9项事项编制完成《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工作类型及原有公开渠道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共享晋中10360和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三是编制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根据《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矿业权出让、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公共资源拍卖、药械采购7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55个具体公开事项。
(三)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一是公开内容合法、真实、准确。我们公开的内容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内容和我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公开,设置指南、年报、目录等法定内容,公开的每个项目合法真实、公开的办事结果合法准确,务求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讲求实效。二是公开形式多样便捷。我们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共享晋中10360、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以文字、图片、表格、流程图、网页链接等形式进行公开,方便公众知晓。三是注重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积极与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联系,公示发布各类信息5608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89条,其中政策文件39条,通知公告20条,工作动态30条;通过“共享晋中10360”发布信息3271条,其中公示公告374条,发布惠民企政策19条,发布“七办”事项清单即“就近办”“零站式”“马上办”“一岗办结”“网上办”“只跑一次”“闪办”2463项,发布学雷锋志愿服务事项清单40项,发布“市县通办”事项清单114项,发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划转事项清单261项;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信息2190条,其中通知公告10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75条、工程建设信息1566条、土地矿业权信息220条、产权交易信息295条,发布交易目录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服务清单、办事流程等各类信息24条;通过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8条。
(四)政策解读方式灵活多样。为了使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24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策解读制度》,明确政策解读范围、形式、主体、渠道和流程,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新闻发布会、报刊等方式,以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解读各类政策文件21件次,为公众知晓我市审批服务政策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五)做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我们对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共享晋中10360”APP)实行不定期检查,结合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与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多次学习咨询相关业务工作,尤其是针对我局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的情况,派工作人员上门学习网站发布、审核等相关操作,确保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达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57 | 207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04 | 178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0331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及广大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的深度和公开范围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挖掘,对文件政策宣传解读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来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各科室中心学习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是做好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无隐患问题。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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