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hzspfwglj-2022-00008 | 发布单位: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https://www.sxj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中市定阳路500号,邮编:030600,电话:0354-3039909,电子邮箱:jzspg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密结合行政审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24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
我们公开的内容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内容和我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公开,设置指南、年报、目录等法定内容,公开的每个项目合法真实、公开的办事结果合法准确,务求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讲求实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共享晋中10360、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以文字、图片、表格、流程图、网页链接等形式进行公开,方便公众知晓。
同时,按照《晋中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市政务公开办函〔2021〕12号)要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做到了:标识明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服务大厅挂“政务公开专区”牌子,做到标识醒目。并在显著位置摆放“政务公开意见箱”;完善资料摆放。在政务公开专区放置书报架,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政府公报等政务公开资料。政务公开专区服务台摆放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一次性告知等资料;保障设备配置。在政务公开专区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与“自助服务区”的免费查询、打印、复印功能合二为一。配备自助查询一体机,提供政务信息查询、自助办理业务、查询业务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政务公开知识上网。公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受理地址和方式,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了解政务公开办理流程;人员保障服务。在政务公开专区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服务,并为办事群众提供针对性帮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晋中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行政审批局制定了《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地址及电话、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处理流程,并制作依法申请公开流程图。2021年度,局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件,其中已申请公开1件、不属于本单位掌握信息2件,并已全部依法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所有文件主要负责人件件必看、件件必批、件件过问。我局收到《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后,局领导批示局办公室按照要求落实。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6项工作任务及要求内容、完成时限,明确7项主动公开内容及公开载体,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及责任科室,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2.政策解读方式灵活多样。为了使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24号)要求,我们按照《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策解读制度》,明确政策解读范围、形式、主体、渠道和流程,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新闻发布会、报刊等方式,以文字、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解读各类政策文件70件次,为公众知晓我市审批服务政策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3.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晋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1〕29号)和《晋中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文件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并严格依照国办、省市政府网站工作要求定期、及时地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内容更新。按照“高效便民、实用新颖”的原则,打造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的政务公开专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们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共享晋中10360”)实行不定期检查,结合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与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多次学习咨询相关业务工作,确保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达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1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及广大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的深度和公开范围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挖掘,对文件政策宣传解读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结合实际,不断在政务工作中找出差距、精心谋划,做好下一步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单位各科室学习市政府公开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和文件,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查漏补缺,按照标准公开目录发布公开内容,提高发布质量,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改革领域,突出重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心系人民群众的优良行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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