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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办发〔2019〕30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晋中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9号)要求,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全过程,打造全市以政务公开为统领、政府网站为支撑、政府服务为兜底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一)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围绕2019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聚焦转型综改、乡村振兴、能源革命、创新创业等重大部署,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规范政策解读流程,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凡是依据省级文件制定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若省里有解读的,市里必须有相应解读。对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定可公开发布的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文件定稿后,由起草单位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在政务信息科的指导下形成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定稿,并签字确认。在报送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文件时,必须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全的,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时,解读材料必须同步公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对减税降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消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查问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三)提升解读回应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的作用,探索通过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推进决策执行公开

(一)决策公开。在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等问计问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执行公开。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三)权责公开。制定标准化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本级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依法依规明确公开的内容、标准、方式。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四)服务公开。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腿。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配合落实]

(五)执法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实行“三随机三公开”,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探索建立执法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执法信息。[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配合落实]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信息公开。逐步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及时发布打击非法集资、整顿规范互联网金融活动等执法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市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导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参照落实]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信息公开。加大山西农谷示范引领、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实施乡村治理、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围绕《晋中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试行)》,及时公开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县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举措,重点做好扶贫项目、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已摘帽贫困县、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的后续扶持政策的公开工作。[市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导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山西农谷管委会;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参照落实]

(三)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加大污染防治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控煤、治污、降尘、管车、禁烧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落实河长制做好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做好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推进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市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导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参照落实]

(四)“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效”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及时组织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进一步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市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参照落实]

(五)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3件民生实事,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加大“百亿教育投资计划”“晋中职教城”建设、推行“县管校聘”改革等教育事业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药品供应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建设等医疗卫生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文化惠民、文化下乡、第五届市运会等文化体育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市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导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参照落实]

(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省、市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做好预决算细化公开,选择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较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公开。积极推进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以及财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重点任务信息公开。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试点。[市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导部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参照落实]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建设。认真对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19〕22号)的各项指标,逐条逐项落实,切实提高政府网站服务能力,促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和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早部署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新媒体开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3号)要求,原则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市直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建设一个移动客户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三)发挥晋中政讯的公开作用。优化晋中政讯办刊流程,严把质量关口,实现晋中政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晋中政讯数据库建设,办好晋中政讯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晋中政讯移动端展示。[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四)推进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网,提高“网上办”“零跑腿”事项比例,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府热线,推动政府热线“一号通”与政府网站及“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高服务水平。[市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导部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参照落实]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巩固扩大省、市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效,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04号)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职能信息,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要将本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相关解读:关于《晋中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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