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65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5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介休市井安供水公司2020年取水超许可2.7倍。
二、整改措施
1.依法查处介休市井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取水行为。
2.该公司所取用煤矿弃水,按有关规定审批。
三、整改完成情况
1.介休市水利局对井安供水公司违规取水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该公司已取得山西省水利厅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781S2021-0125),许可水量330万立方米;加上原批复水量169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取水(晋中)字〔2019〕00008号)和介休市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分配给井安供水公司地表水70万立方米,目前该公司年许可供水量为569万立方米。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262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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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