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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 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激发基层干部活力

来源:晋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祁县坚持把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破题之举,积极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进一步激励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强化实绩考核科学评星。县委组织部为村党组织书记建立星级化管理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月督查、季评价、年考核”的动态管理制度。乡镇党委每月定期对各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出现工作滑坡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每季度下旬,村党组织书记在大会上汇报承诺事项、履职清单完成情况,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评议,乡镇分管领导或包村干部作出评价,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综合研判,确定考核等次。年终开展年度考核,对照履职清单,结合季度评议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聚焦履职尽责动态调星。星级评定采取初次评星与动态调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根据每年考核结果以及奖惩情况等,对村党组织书记实绩进行动态调星。在确定基础星级后,依据年度考核动态增加星级。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减1星。本年度内受到诫勉谈话、党内警告、政务警告、记过等处分的,相应降低星级。对照星级减少情形,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通过严格落实增星或减星程序,评出动力、评出压力,有效激发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进星级化管理落实见效。

完善奖惩机制规范用星。突出绩效导向,推进星级评定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捆绑、薪酬待遇挂钩,激发村党组织书记“追星”热潮。符合条件且星级较高的村党组织书记,可通过专项招聘纳入乡镇事业编制。建立星级奖补机制,在落实岗位报酬的基础上,按照年度星级评定情况,给予适当奖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任补贴按星级评定结果差异化发放。本年度降低1个星级的,由乡镇党委提醒谈话、不得评优评先;连续两年降低星级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谈话、停职检查、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责令辞职或免职。